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a202001395
预算金额29.61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淑娟
中标联系人-13596086659
公告正文
[BA202001395]汽车大楼搬迁服务备案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11:05:43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BA202001395 项目名称 汽车大楼搬迁服务
经办人单位 资产管理处 经办人 贺淑娟
预算金额 296133.60
人民币
成交金额 286000.0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 吉林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保期 0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 1号管委会A区111 采购单位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
付款方式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供应商联系手机 13596086659 服务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
服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验收方式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一、搬迁服务技术要求1.1所有设备在搬运及安装过程中都要有保护措施,防止外力对设备的表面损伤。
1.2所有需要安装调试设备都要按照被服务单位要求,听从专业人员指挥,在指定位置进行安装,所有设备安装就位后,调平、稳固。并按要求对水、气、电进行连接安装。
1.3对于因设备搬迁而损坏的基础设施,要原样恢复。
1.4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大型机械运输、吊装设备,作好场地平整,道路铺设工作。
1.5在设备搬运、安装过程中,需对地面和墙面进行防护,不得发生损坏,如果损坏,中标单位要负责修复。
二、服务要求2.1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到达地点开展服务。供应商不能按履约,延迟服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遇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特殊原因除外。
2.2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包括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产生的车辆、人员及第三者等所造成的损失,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3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与本车有关的维护、维修、汽油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供应商负责支付本单位人员的各项费用,负责人员安全和管理责任。司机和搬运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2.5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服务质量存在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整改3次不到位,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6供应商负责搬运装卸的人员必须要与学校指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接,此期间如发生物品丢失或将擅自将学校物品夹带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7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搬运期间造成物品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完好,并经学校使用单位人员认可,如无法修复或使用人不满意的,供应商应折价赔偿。
2.8 供应商应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限内,机动年度审验合格,如供应商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不合格,则可视为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其他服务 名称 汽车大楼搬迁服务
单位 数量 1
单价 ¥286,000.00
总价 ¥286,000.00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范围
本项目包括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搬迁。
1.1仪器设备搬迁的内容包括:仪器设备拆解、运输、吊装、安装、调试以及水电气的连接等工作。
1.2办公室搬迁服务项目
1.2.1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办公室搬迁服务。供应商应根据不同各单位不同物品搬运实际需求完成搬迁工作。
1.2.2供应商协助搬迁单位完成家具的拆装、设备的防护工作,小件办公物品、资料的把包。
1.2.3供应商按照搬迁部门使用需求免费提供纸箱和胶带。纸箱规格:400mm*600mm,小卷宽胶带。
二、搬迁服务技术要求2.1所有设备在搬运及安装过程中都要有保护措施,防止外力对设备的表面损伤。
2.2所有需要安装调试设备都要按照被服务单位要求,听从专业人员指挥,在指定位置进行安装,所有设备安装就位后,调平、稳固。并按要求对水、气、电进行连接安装。
2.3对于因设备搬迁而损坏的基础设施,要原样恢复。
2.4供应商应自行提供大型机械运输、吊装设备,作好场地平整,道路铺设工作。
2.5在设备搬运、安装过程中,需对地面和墙面进行防护,不得发生损坏,如果损坏,中标单位要负责修复。
三、服务要求3.1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准时到达地点开展服务。供应商不能按履约,延迟服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遇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特殊原因除外。
3.2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包括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产生的车辆、人员及第三者等所造成的损失,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3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与本车有关的维护、维修、汽油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供应商负责支付本单位人员的各项费用,负责人员安全和管理责任。司机和搬运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3.5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服务质量存在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整改3次不到位,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6供应商负责搬运装卸的人员必须要与学校指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接,此期间如发生物品丢失或将擅自将学校物品夹带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7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搬运期间造成物品损坏的,应负责修复完好,并经学校使用单位人员认可,如无法修复或使用人不满意的,供应商应折价赔偿。
3.8 供应商应确保车辆在保险期限内,机动年度审验合格,如供应商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不合格,则可视为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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