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三标段路基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三标段路基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三标段,由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承建,项目业主单位为菏泽徐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三标段路基土方工程进行招标。以下甲方为项目部,乙方为此次来投标报价的协作单位。 二、拟招标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徐民高速单曹段东接江苏省徐州市丰沛高速公路,西接河南省商丘市沿黄高速公路,项目位于菏泽市单县和曹县南部,先后经单县终兴镇、龙王庙镇、东城街道办事处、黄岗镇、曹庄乡、郭村镇、高老家乡;线路由青堌集镇进入曹县境内,先后经曹县青堌集镇、苏集镇、孙老家镇、安蔡楼镇、大集镇、闫店楼镇、郑庄街道办事处、邵庄镇;线路程整体为东西走向。本标段承担K37+637.53-K54+110.52土建工程、K0+000-K54+110.52路面工程。主线路基长14.927km,主线桥梁11座/1549.24m,匝道桥1座/127.5m,涵洞43座,主线路面长54.11km、互通匝道路面长16.296km。 本工程拟定分包模式为专业分包,本次招标的路基土方工程施工计划选用3家分包企业,包件一:K37+637.53-K42+558翻身河大桥段路基土方工程;包件二:K42+558翻身河大桥至K48+575段路基土方工程;包件三:K48+575至K54+110.52段路基土方工程。 三、工期安排 本工程我公司拟安排总工期 13个月,计划 2024 年2月1开工,2025年2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因不可预见的特殊地质原因导致的的工期延误可顺延,报价已充分考虑此因素,不予调整。 四、地质等自然地理情况 1.地形、地貌等。 项目所在区属于黄河冲积平原区,属于华北平原新沉降盆地的一部分,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在地形的总势上,工程区域地层属于华北地层区鲁西分区,区内出露第四系地层,第四系地层以松散堆积层为主,勘察深度内揭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Q4)地层。成因以冲洪积(Q4al+pl)为主,岩性以粉质黏土、粉土、粉砂为主。 2.气象及水文地质等。 项目所在地菏泽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温和、少雨,冬季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集中,但多春旱,夏季来的早,夏初常有干热风,秋长于春。本区内菏泽市域西北边界黄河为常年有水的客水河道,年平均482〜2760m³/s,年径流量152.3〜872.9亿m³,多年平均径流量421.7亿m³我标段沿线较大的河流有翻身河、黄白河等,因地势西高东低,多为西源东流,均不通航。 五、对竞标单位资质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 2.已取得中铁十局准入证。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七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2021年1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过不少于两个项目的相关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金额达不到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按规定补齐差额部分,未中标三个月内无息返还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注明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七工程分公司徐民高速三标段路基土方工程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为公户汇入。 开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1930005460001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3日日(节假日不休)每天8点至17点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四楼会议室。请各单位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需要电子版的请自行携带U盘,也可以电子版方式发送邮箱或登录进入中铁鲁班网(网址:WWW.crecgec.com 客服电话:4006-010100),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招标文件费用:本次为免费。 4.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主要业绩证明包括: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 九、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施工和承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不论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现场考察联系人:总工程师张国良,联系电话:13572863565。 十、递交标书及开标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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