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三次)(2023-JL05-F1401)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05-f140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二次)流标公告
暨第三次招标公告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流标。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05-F1401
三、项目概况、服务地点
(一)项目概况:
学校招待所和幼儿园厨房需采购食品原材料(干辅调料、蔬菜类、冷冻食品、蛋类、海鲜水产类、粮油类、面粉及面粉加工制品、水果点心类和生鲜肉禽类等),招标一家供货商提供服务。本项目不定预算采购,根据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暂估预算金额:150万元/年)
项目名称
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三次)
详见招标文件
2年(合同一年一签,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重庆市

本项目畜禽蛋水产类的采价以中国农业信息网(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发布的“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价格为基准价;其他类的采价以沙坪坝区新世纪超市或沙坪坝区永辉超市的标签正价价格作为基准价,两个超市均无法采价的参考以往定价或《副食品采购管理规范》文件协商定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报折扣(百分比),实际结算价格为基准价*报价折扣(百分比)。(结算价格包含运费、税费、加工费、人员工资等本项目要求的所有相关人员、必要设施设备费用。)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2022年6月(含)-本次开标日期前一日的任意6个月纳税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 2022年6月(含)-本次开标日期前一日的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五)对本项目负有保密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七)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佐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注:采购机构对报名的供应商,先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供应商缴纳标书费,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5.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应仓储能力【1.提供仓库及冷冻库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1.提供常温配送车辆和冷链配送车辆(须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提供配送车辆照片,车辆照片内容与车辆行驶证一致。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若车辆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7.考察报名登记表。
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再提供以下资料:
1.标书费银行回执单;
2.领取标书登记表。
售价:300元/份(公对公转账,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对公账户支付请备注“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第三次)”,对公账户请咨询招标联系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重庆市。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023-68779583
移动电话:15523551439
地    址:重庆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熊助理
办公电话:023- 68759484
移动电话:1533042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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