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公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原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我局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原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申请联网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了联网技术核查。经专家组评审,江山安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新建)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的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公示期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反映拟联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拟联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联网单位 |
站点地址 |
法人代表 |
检测方法 |
备注 |
江山安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江山市贺村镇十里牌20号 |
姜媛 |
1、双怠速法 2、简易瞬态工况法 |
扩建4号线 |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和信箱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70)3079291;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郎中路2号,邮编:324000;
电子邮件:hbstb@126.com。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