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华路东延(闽泰大道―苏港大道)维修工程
金额
395.7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5.7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磊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琳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锦华路东延(闽泰大道―苏港大道)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华路东延(闽泰大道―苏港大道)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锦华路东延(闽泰大道―苏港大道)维修工程建设的立项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锦华路东延(闽泰大道―苏港大道)维修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改造道路全长2.819km,路面宽度12m。道路破损面积约11500m2,拟挖除破损板块及二灰碎石基层后,重新浇筑水泥混凝土板块,同时对全线雨水篦盖进行补缺。

2.1.3合同估算价:395.79万元

2.1.4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623日,交工日期:202386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2招标范围:锦华路东延(闽泰大道―苏港大道)维修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公路工程建设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y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及安全员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2月至20234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7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8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3.9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3.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61日至202367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等其他费用155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61514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现场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48号(江苏天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5.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址:          闽泰大道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2号楼22层

编:       /                       编: /                            

人:      刘磊                  人:   吴琳                    

话:     18012338688               话:   15050787398              

 

 

2023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