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招选公告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现就“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项目编号:JCMTKY-ZB202310-001)
二、项目采购方式及相关要求
招选方式:以密封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不含税总价)方式确定成交商家。
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报价最高限价为134,000元。
三、项目需求概述:
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由供应商提供气瓶检测充装相关服务。本次需检测充装消防气瓶共26瓶,预计气体(含七氟丙烷、氮气、氧气)充装量合计约1370kg,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审核检测充装量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成交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查询结果,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0月31日);
(三)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七氟丙烷充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为七氟丙烷灭火设备生产厂家;
(四)投标人需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类型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等证明文件,并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 CMA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相关查询结果及资质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业绩合同内容:对消防设施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联动柜、广播及消防电话、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消防水泵房等)相关检测、评估工作。
3.业绩金额: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
4.证明文件:项目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要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报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时整。经采购人对报名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取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六、报名资料(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3.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七氟丙烷充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声明(格式自拟);
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类型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等证明文件,并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 CMA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相关查询结果及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项目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被授权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合作协议、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被授权人与公司关系的证明);
8.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自身实力的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仅用于本项目的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取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按照采购方采购文件要求于截止时间至前转账至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账号:748474547942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大道1001号机场码头候船楼三楼经营管理部
商务联系人:王先生 Email:wangdong03@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534
技术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715183593
特此公告。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现就“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项目编号:JCMTKY-ZB202310-001)
二、项目采购方式及相关要求
招选方式:以密封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不含税总价)方式确定成交商家。
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报价最高限价为134,000元。
三、项目需求概述:
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深圳机场码头消防气瓶检测充装项目,由供应商提供气瓶检测充装相关服务。本次需检测充装消防气瓶共26瓶,预计气体(含七氟丙烷、氮气、氧气)充装量合计约1370kg,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审核检测充装量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成交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查询结果,报告查询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0月31日);
(三)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七氟丙烷充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为七氟丙烷灭火设备生产厂家;
(四)投标人需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类型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等证明文件,并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 CMA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相关查询结果及资质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业绩合同内容:对消防设施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联动柜、广播及消防电话、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消防水泵房等)相关检测、评估工作。
3.业绩金额: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
4.证明文件:项目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相关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要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正式报名人的产生
报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时整。经采购人对报名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从中择优产生正式报名人。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取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六、报名资料(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3.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七氟丙烷充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声明(格式自拟);
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类型中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评估等证明文件,并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 CMA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相关查询结果及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人近三年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项目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被授权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合作协议、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被授权人与公司关系的证明);
8.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自身实力的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仅用于本项目的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取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按照采购方采购文件要求于截止时间至前转账至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账号:748474547942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机构: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大道1001号机场码头候船楼三楼经营管理部
商务联系人:王先生 Email:wangdong03@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534
技术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71518359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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