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集宁法庭审判用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段编号: | GC150900202300141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集宁法庭审判用房建设项目 |
各投标人: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集宁法庭审判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C150900202300141001)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上午9时3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上午10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固定综合总价报价。现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类似工程业绩
(0-6分) 近三年企业完成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近三年指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
类似工程业绩
(0-6分) 近三年企业承揽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近三年指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设计核定通知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部分。
5、投标人请按照新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
其它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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