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000.00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集采【2024】1号/0656-2340f0000691
预算金额2000.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寿海童0532-85807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青岛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集采【2024】1号/0656-2340F000069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0 元/小时,超出预算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招标人为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等名单的;
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联合
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6、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
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7、供应商应为符合香港法列第159 章《法律执业者条例》注册的律师行(含外地律师行)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律师会注册证书或网站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按公告要求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开标室
七、其他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法律顾问
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予以响应。
1.项目编号: 集采【2024】1号/0656-2340F0000691
2.项目名称:青岛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3.项目内容:
为青岛银行金融市场部业务运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4.项目预算
2000 元/小时,超出预算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等名单的;
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联合
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6、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
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7、供应商应为符合香港法列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注册的律师行(含外地律师行)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律师会注册证书或网站截图。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7.3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香港律师会注册证书或网站截图复印件及联合体牵
头人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4售价:每包300元整人民币(需以现金或电汇形式缴纳),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
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4年1月29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开标室。
9.评审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4年1月29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评标室。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32-81758907


1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邮箱:shouht0608@163.com
电话:0532-85807776
联系人:寿海童、郭可
银行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 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联系人: 寿海童、郭可
电 话: 0532-85807776
电子邮件: shouht0608@163.com
2
六姆亩(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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