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海门区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种繁殖研究所零星耕地出租
金额
2.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C320684240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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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种繁殖研究所零星耕地出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种繁殖研究所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725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0-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本次租赁的标的为南通市海门区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种繁殖研究所零星耕地21.5亩,每亩1103.5元/年,合计23725元/年。 11.本次21.5亩零星出租耕地只能种植露地合法农作物,不得从事设施农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方或擅自增加合伙人。承租方必须维护好租赁区域内的原有土地状态和设施,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原有土地状态和设施。 12、结构保护:乙方必须维护好租赁区域内原有土地的状态和设施,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原有土地状态和设施。 13、健康种植:乙方应规范使用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乙方应按照规定处理秸秆和农资包装废弃物,不得焚烧,不得随意丢弃在沟河、路边等地影响环境;乙方负责承包田块周边加拿大一支黄花的清除工作;乙方保持承包田块之间沟河的整洁。 14、安全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租赁区域内必须遵纪守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经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15、费用缴纳:甲方为乙方垫付水电费,乙方每六个月给付甲方所垫水电费;乙方依规缴纳水利费等政府规费。16、甲方提供现有的农田配套设施。17、在租赁期内,如因政府征地等政策性因素甲方需收回土地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合同自然终止或变更,乙方所交的年度土地租金甲方按比例退还。征地方按海门区有关规定应该归乙方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8、乙方享受租赁田块的有关涉农性政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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