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皖N1220007霍山县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幽芳河渡槽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53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n1220007
预算金额5300万元
招标公司霍山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先生0564-50228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08
公告正文

皖 N1220007霍山县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幽芳河渡槽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1:51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编号:皖 N1220007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幽芳河渡槽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山县水务局、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 40 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霍山县城区水环境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幽芳河渡槽段水环境治理工程)位于霍山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新建护坡绿化、建筑物改造等,总长约2.1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总造价约5300.00万元。?九、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十、计划工期:150天(2022年4月30日前具备通水条件);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 并同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 3 个月的社保及劳动合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和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班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个人不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登记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关系(合同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 3个月的社保(原件);原件现场查验,投标文件中添加扫描件;

6、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牵头人由注册地在霍山县行政区域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担任)(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开标现场需提供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供现场查验,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

7、投标企业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8、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

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灌溉或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

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000万元(含)以上灌溉或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拟任项目经理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注:①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②企业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前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③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列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④工程业绩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外网可查询,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平台业绩查询截图,建设内容及项目经理名称需在纸质截图中显示;⑤关于分包合同工程界定: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或发包人之一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予以认可,投标人与总承包单位或与其他承包单位单独签订的双方合同不予认可;⑥不满足前述②-⑤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⑦开标现场无需携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①近 1年内(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近 1年内(截止至开标之日)因串通投标、转 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

10、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4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2月8日10时00分

项目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为5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220.180.15.2/)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2年1月28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

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2年1月2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

间即2022年2月8日10时0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CA 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 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按时提交,未提交的将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1、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等工作的通知》(六指办〔2021〕88号)、《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的通告》等文件要求,需对疫情防控事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进场人数要求: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同时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书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投标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即委托人员,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中风险区、高风险区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二、现场核查要求。根据强化进出六安人员管控要求,在重点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双查验,进入交易中心投标有关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入口登记处主动扫“安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及“防疫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并保持社交距离。招标代理机构需在项目开标当天,提前派人协助交易中心做好入口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为绿色人员,由登记人员测量体温,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核酸检测证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县水务局、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 40 号

电话: 0564-5023159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中兴南路14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64-5022803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1、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2、汇入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以下任意一家银行和账号:

①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汇入银行帐号: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65

②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汇入银行帐号:1314055038000119991

③汇入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县支行汇入银行帐号:93400301001863889700680

④汇入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迎驾大道支行汇入银行帐号:188745793011

⑤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汇入银行帐号:6232811780000006725

⑥汇入银行:徽商银行六安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帐号:1761301021000625438001332

3、汇出账户要求:应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备注栏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6、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投标保证金对应关系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霍山县水务局

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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