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晓梦0580-26089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工程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1725.06㎡(约 17.588 亩),总建筑面积约 13750 ㎡,主要建设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包括1栋5层高主楼、1栋1层高西侧辅楼、1栋3层高东侧辅楼及相应道路、绿化、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本项目主要功能用房包括窗口用房、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3800㎡,总建筑面积约137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250 ㎡,地下建筑面积约 3500㎡。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2200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7804.82万元。
招标范围: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千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审批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配套服务(含修改图纸)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泛光照明、弱电与自控等)、室内外装修(含精装修)、幕墙、标识标牌、交通标志标线、室外附属工程(化粪池、道路、雨污水、路灯、绿化、消防给水及灌溉给水)等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各专项工程设计)及后续施工现场服务配合等全部工作,其每一阶段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主管部门审查,配合招标人进行专项报审(报建、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5日历天内完成。
设计费最高限额:95万元。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3、浙江省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登记证明)。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 1 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
7、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8、诚信承诺及廉政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信用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10、行贿犯罪: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2024年06月0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携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报名资料(一份)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博林华府42号楼舟山海城房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传真:0580-2615853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晓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608985
质疑联系人:陈萍
质疑联系方式:0580-261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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