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2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葛君峰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铸月0550-56311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1. 质疑事项:投标人实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 CNAS 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理由:据了解,企业如需获得以上荣誉,需要一定的规模和和经营年限,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组建相关研发实验室,此条款倾向个别充电桩供应商,且该要求变向设置供应商规模。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或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的关联子公司具有均备认可,并要求提供关系声明。
答:投标人实力(2),现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CNAS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 原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家数,现修改为:“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4家。”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 系 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2024年2月26日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3.8 红线外通水、通电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现修改为:“3.8 红线外通水、通电等工作相关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2. 招标文件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需求“注:3、外接电源包含在本次招标中,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电缆、监控、光储充系统及其他附属施工前,中标人负责电网接入方案申请并提供施工图纸并提交相关设计、施工资质证明材料报送至当地供电部门及招标人审核,最终施工图纸须取得招标人认可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查。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现修改为:“注:3、红线外外接电源不包含在本次招标中,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现修改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每期实施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确定,每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每期完工价款的85%,每期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每期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 系 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2024年2月22日
答疑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1. 质疑事项:投标人实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 CNAS 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事实理由:据了解,企业如需获得以上荣誉,需要一定的规模和和经营年限,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行选择是否组建相关研发实验室,此条款倾向个别充电桩供应商,且该要求变向设置供应商规模。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或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的关联子公司具有均备认可,并要求提供关系声明。
答:投标人实力(2),现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自有实验室的,得2分,需同时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清单和CNAS官网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 原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家数,现修改为:“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4家。”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 系 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2024年2月26日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lagc202402-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3.8 红线外通水、通电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现修改为:“3.8 红线外通水、通电等工作相关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2. 招标文件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需求“注:3、外接电源包含在本次招标中,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电缆、监控、光储充系统及其他附属施工前,中标人负责电网接入方案申请并提供施工图纸并提交相关设计、施工资质证明材料报送至当地供电部门及招标人审核,最终施工图纸须取得招标人认可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查。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现修改为:“注:3、红线外外接电源不包含在本次招标中,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现修改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每期实施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确定,每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每期完工价款的85%,每期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每期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工投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 系 人:葛君峰
联系方式:0550-2352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军
联系方式:0550-5631144、15715500525、18755015196
2024年2月22日
答疑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答疑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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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zlagc202402-002-01 | 来安县停车场及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 |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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