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9000748006668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盛恒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鹤鹏0769-272862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莞市虎门镇新龙眼排涝站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0666800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6-19 09:30:00
公告标段(包)数量 1.0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19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6668001001 是否延期开标 暂无数据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5-25 16:18:24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2023-06-19 09:30:00
公告性质 暂无数据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电子标
公告类型 暂无数据 评审办法 暂无数据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26 08:3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关联
公告发布媒介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源URL https://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publishId=8a1289ce882ec302018851b1bc95356b&fcInfotype=1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19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668001001
招标编号: SSAKMD12311469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虎门镇新龙眼排涝站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虎门龙眼社区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110678247.95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龙眼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龙眼排涝站,工程规模为中型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新建进水渠75.2米与现状河道顺接入;新建拦污栅共4孔,单孔净宽4.4米,总净宽17.6米;前池长66.4米,面积1734平方米;主泵房长30米,宽31.3米,总装机流量30.4m3/s,总功率1820kw,自排流道在泵房东侧,单孔净宽6.5米;新建防洪闸,4孔总净宽20米,其中东侧两孔与大沙河连通,单孔净宽4米,另外西侧两孔单孔净宽6米,与龙眼新涌连通;新建S358省道过路箱涵,长144.6米,3孔总净宽20米等。工程等别为Ⅲ等,泵站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径流量1天排出不成灾,项目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1.1亿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虎门镇新龙眼排涝站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土建部分: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监测工程、第一道拦污栅工程、泵房工程、发电房工程、防洪闸、出水池工程、过路箱涵工程、围墙及其他工程(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临时工程等;2、安装部分:含高低压配电工程、低压箱柜及设备安装工程、敷设安装电缆电线、桥架管道、安装灯具、开关及电器、室内防雷接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弱电控制系统、泵闸监控系统、水雨情采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给排水工程、水机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按招标图纸内容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工程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开标室(3)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9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张盛恒0769-8555938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李鹤鹏、舒晓聪0769-2728626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以上所述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开标现场结果为准;中标公示期间,如投标人对有关投标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异议,但不涉及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影响。 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7、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交 1 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7000万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已录入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工程业绩)”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2018 年 01 月 01 日后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12、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85559388;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龙眼社区龙眼路27号。 2、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69-27286263;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号楼191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x
预算.pdf
新龙眼排站-施工图PDF.zip
(定稿)水利施工合同.pdf
技术标封面.pdf
东莞市虎门镇新龙眼排涝站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评标程序附表.pdf
评标办法.pdf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pdf
招标文件定稿(东莞市虎门镇新龙眼排涝站工程).pdf
投标文件格式(施工综合评估法)20211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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