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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4、A5片区)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安建招字[2024]05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4、A5片区)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4]052号

各投标人:

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4、A5片区),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补充上传电子章授权委托书:

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4、A5片区)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福建晟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4、A5片区)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招标代理合同。依照合同约定你单位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 安溪县湖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工程(A4、A5片区) 的招标代理工作,处理该项目招标代理过程的有关事宜。现授权你单位对本项目的电子招标资料加盖合法有效的电子印章,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盖章)

 

                         委托日期:2024 08  05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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