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工作站关于好家风,颂国学—文明社区国学传承队发展计划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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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4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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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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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好家风,颂国学—文明社区国学传承队发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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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邀请专业国学讲师,从《诗经》、《孝经》、《论语》、《孟子》、《尔雅》国学经典书籍当中挑出部分优秀的内容,针对社区亲子开展“文明社区”国学经典诵读课程30节次。 2.其中按照辖区居民分布特点,按照开展2期,每期15节次诵读课程,扩大居民的参与程度。 3.每次诵读课程邀请30名社区居民参与(亲子为主要邀请目标)。 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成立20人的“文明社区”国学传承队,在社区创文和发展中发挥下一步有效作用,邀请诵读课程中的积极分子作为服务对象参加,为社区进一步弘扬国学优秀文化奠定基础,为提升居民素质和创建文明城市增添色彩。 |
项目预算金额:513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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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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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荔湖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绘猫路208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5-- 27116822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3月5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