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86.4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芳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明光0731-28522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时间:2022-10-12 16:33:25 来源:株洲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12 16:33:25

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发改审【2022】88号文、株发改审【202210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株洲市南郊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全过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

2.2项目地点: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新市村

2.3项目概况:项目封场面积约139.5亩,设计库容365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体整形、封场覆盖工程、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工程、填埋气导排收集、处理与利用工程、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山体边坡防护工程、调节池重建及相关附属工程。

具体包括:

(1)堆体整形;对填埋库区垃圾堆体进行整形,整形面积约9.3万平方米;

(2)封场覆盖工程:在整形后的垃圾堆体上建设规范的封场覆盖系统;

(3)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工程:新建排水沟约3656米,现有1250米截洪沟加高0.8米;

(4)填埋气导排收集、处理与利用工程:建设41座导气井及相关设施;

(5)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工程:建设长约1253米渗沥液导排盲沟;

(6)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地下水污染控制系统平面长度为1421.9米;

(7)填埋场封场绿化工程:封场绿化投影面积约为9.3万平方米;

(8)山体边坡防护工程:对北坝周边山体边坡进行修整,挂网喷浆,约6500平方米;

(9)调节池重建:对现有浆砌石渗沥液调节池重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约为1200平方米;

(10)附属工程:新建6座地下水监测井,建设临时施工道路约232米。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986.42万元,其中:工程费 :9895.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01.51万元,预备费1089.6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470日历天(包含前期手续办理8个月,建设工期 16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部分咨询服务工作为并行实施),包括工程勘察工期、工程设计工期、工程监理服务期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期(其中工程勘察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缺陷责任期二年)。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标段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土方测量、放线放点测量、竣工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程的工程方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工作范围及界限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监理服务:本标段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从项目可研批复后、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生效开始,对项目的前期工作、报批、投资、安全、进度、质量、合同、信息、风险、组织协调、运营维护等全周期综合统筹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依法组织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规划、施工、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5、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申报财政资金,审核各项工程建设应付款项,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6、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协助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按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9、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10、按有关规定要求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

11、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_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_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11)-(14)项之情况。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_/__年内(_/_年_/__月__/_日起)不少于 /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3.2.5.1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2.5.2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在株洲市城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 3 个项目(含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的一项执业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之一,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2.7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具备各项资质的企业在湖南省住建厅完成了入湘登记。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其他—招标/资审公告—附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_年11_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8682694 。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招 标 人: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浦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500号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17楼_

邮 编:412000 邮 编:412000

联 系 人:陈芳 项目负责人:张明光、戴颖才、肖琴

电 话:18075761116 电 话:0731-2852227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892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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