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301071700022001河北茂纪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t/h干熄焦余热回收项目工程总承包(E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付建立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聚亮
标书截止时间2017/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3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茂纪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t/h干熄焦余热回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矿备字【20162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茂纪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河北茂纪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石家庄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规模:石家庄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2×544.3米捣固焦炉,年产约80万吨焦炭。为了回收红焦炭的显热,降低能耗,改善炼焦生产的环境状况,减少污染,提高焦炭质量,本项目新建一套100t/h干熄焦装置与焦炉相配套。当干熄焦装置年修或出现故障时,使用湿熄焦系统熄焦。另外,新建一座15MW汽轮发电机组(不在本标段内)。

计划工期:13个月。

招标范围:干熄焦项目工程采取EC总承包。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负责从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供货、设备制作、设备安装、建筑安装施工、人员培训、负荷试车验收、试生产及达产达效的“交钥匙”方式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EC总承包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3.4投标人需在近五年内完成过3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业主单位联系方式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人应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33日至20173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来参加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10层)购买招标文件。

5.2 注册与审核
5.2.1
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注册,注册时提交信息地理为井陉矿区。
5.2.2
注册后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相应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原件至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以上审核资料除提供原件查验外,还须提供一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留存(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格式在平台下载),电话:0311-80799800
5.2.3
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3239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茂纪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联 系 人:付建立

电 话:0311-8207657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1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邢聚亮

电 话: 13363815758 0311-83857865

传 真: 0311-83835516

电子邮件: xzz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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