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视频监控联通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xzx-lszx-202410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屈先生138893893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视频监控联通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编号:FXZX-LSZX-2024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视频监控联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辽宁省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以下简称沈阳仓库)建设完整的视频监控 体系,包括监控平台、硬盘录像机、数字监控摄像头、三层网络交换机等。并按采购人要求 接入指定软件管理系统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视频监控联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沈阳仓库视频监控联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供应商单位开具发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辽宁省水利厅 1#楼 1015 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842595205 电子邮件:5145103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 5 号 联 系 人: 屈先生 电 话: 13889389301 电子邮件: 2448399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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