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金额
9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bk2022-014
预算金额92.4万元
招标公司保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397206732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30
公告正文
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7 17:31|发布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3-30|项目监管地:保康县|:
【项目概况】
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BK2022-0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保采计备[2022]073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4(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监理。
(2)最高限价:工程投资额的1.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以费率填写)
(3)服务地点:保康县店垭镇及马良镇
8、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员培训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须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并承诺在监理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其中,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至少1人。如供应商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数量,相应专业的监理员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
(3)近三年(开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项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整清晰页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18日至2022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
(1)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24h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一次性提交齐全,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获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在授权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公章;
③其他: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上述材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须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须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2)本项目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3)投标人需随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正或补充通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3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146号
联系方式:13797630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联系方式:13972067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3972067322
发布日期:2022-03-17 17:31|发布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3-30|项目监管地:保康县|:
【项目概况】
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BK2022-0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保采计备[2022]073号
3、项目名称: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4(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保康县采煤沉陷区地质滑坡及水污染、水土污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监理。
(2)最高限价:工程投资额的1.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以费率填写)
(3)服务地点:保康县店垭镇及马良镇
8、合同履行期限:109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员培训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须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并承诺在监理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其中,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至少1人。如供应商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数量,相应专业的监理员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
(3)近三年(开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项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整清晰页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18日至2022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
(1)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24h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一次性提交齐全,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合格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获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在授权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公章;
③其他: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上述材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须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须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2)本项目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3)投标人需随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正或补充通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3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146号
联系方式:13797630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62-2号
联系方式:13972067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397206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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