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0-2411xb010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951-8236660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瑾0951-31026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411XB0100-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于3个日历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所投试剂盒按照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试剂盒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所投试剂盒的医疗器械注册证;(8)所投试剂盒按照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所投试剂盒的医疗器械备案表;(9)所投试剂盒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说明;(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至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文件下载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未按要求或超过时间发送电子邮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参与采购活动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951-823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
联系方式:王瑾、王瑶、苏永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951-8236660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411XB0100-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 | 病理科试剂及配套耗材 | 1 | 液基细胞和微生物处理、保存试剂(液基细胞试剂盒)、免疫显色试剂、病理试剂耗材(常规组织病理)、病理试剂耗材(免疫组化) | 0.00 | 根据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0 |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于3个日历天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所投试剂盒按照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试剂盒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所投试剂盒的医疗器械注册证;(8)所投试剂盒按照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所投试剂盒的医疗器械备案表;(9)所投试剂盒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说明;(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中航国际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至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文件下载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未按要求或超过时间发送电子邮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参与采购活动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951-823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
联系方式:王瑾、王瑶、苏永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951-823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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