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城区涝区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2-12-14 16: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BZB-2022-0030-2
1.招标条件
2022年双城区涝区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双城区涝区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宜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双城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2年双城区涝区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
2.3建设内容:新建排水沟7条,长度共计20.02千米,清淤排水沟道7条,长度共计58.53千米,建设交通涵25座,新建进地临时涵55座,新建排水阀1座。
2.4工期(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监理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平行检测。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20.15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8时00分至2022年12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4 日09时30分;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04 日09时30分。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18946035566
招标人:哈尔滨市双城区涝区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63413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宜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凯旋广场A栋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15104512149
邮 箱:yibiaogong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