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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关于随机抽取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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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关于随机抽取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泸县水库管理站拟对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采取固定价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泸县水库管理站。
2.项目内容: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
3.项目费用(包干价)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二、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2(1)公司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员具有水利行业监理从业人员培训资格证书;(3)授权代表应为本公司人员,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随机抽取
1.报名地点:泸县水库管理站(泸县水务局二楼)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联系人:丁女士,电话:0830-8170127。
3.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泸县水务局二楼防汛会议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近3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4.申请单位其他资格要求资料 。
(注:所有纸质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七、报名、审查和随机抽取程序
1.申请单位现场报名,按先后顺序依次签到,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记完善列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3.项目业主按签到表先后次序编号并确定为对应单位的随机抽取号码;在随机抽取环节中,随机抽到的号码对应单位即为中选的供应商。若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4.随机抽取时间供应商未按时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权利,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5.宣布抽取结果
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在抽取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八、特别说明:
1.中选的供应商应在抽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选的供应商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选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该项目服务单位选择按前述抽取程序在报名参与该项目抽取的其他供应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报,上报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水利工程所有技术服务。
泸县水库管理站(公章)
2024年10月21日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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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机抽取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泸县水库管理站拟对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采取固定价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泸县水库管理站。
2.项目内容:泸县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监理服务单位。
3.项目费用(包干价)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二、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2(1)公司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员具有水利行业监理从业人员培训资格证书;(3)授权代表应为本公司人员,须提供在职社保证明。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随机抽取
1.报名地点:泸县水库管理站(泸县水务局二楼)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联系人:丁女士,电话:0830-8170127。
3.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泸县水务局二楼防汛会议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近3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4.申请单位其他资格要求资料 。
(注:所有纸质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七、报名、审查和随机抽取程序
1.申请单位现场报名,按先后顺序依次签到,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记完善列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3.项目业主按签到表先后次序编号并确定为对应单位的随机抽取号码;在随机抽取环节中,随机抽到的号码对应单位即为中选的供应商。若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4.随机抽取时间供应商未按时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权利,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5.宣布抽取结果
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在抽取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八、特别说明:
1.中选的供应商应在抽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选的供应商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选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该项目服务单位选择按前述抽取程序在报名参与该项目抽取的其他供应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报,上报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水利工程所有技术服务。
泸县水库管理站(公章)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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