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1301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妙峰公路及配套工程(湖州学院配套段)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高铁站西侧 |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328平方米。新建道路北起环北路西延,向南途经青创路,南至规划沿山路,全长约601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市政管线、电力管道、照明设施、配套绿化、公交站台、箱涵、交通设施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 生态保护措施 做好挖填土石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制定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时应控制管沟开挖土壤堆放范围和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施工后期,对施工区域进行平整,清除碎石等废料。 2、 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周边农居,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营运期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3、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加强运输道路管理维护、绿化等措施; (2)营运期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和维护工作;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 4、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 (2)营运期采取路面降噪措施、传播途径削减、隔声窗改造等措施。 5、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工程弃渣、沉淀池底泥、建筑垃圾等首先考虑作为路基填筑材料等进行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消纳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路面磨损及坠落物以及行人丢弃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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