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市文化馆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城市演艺新空间˙青年文化夜市合柴1972路演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合肥市文化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城市演艺新空间˙青年文化夜市合柴1972路演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本次活动突破传统活动形式,利用街区特有环境,辅以声光电,邀请青年文艺骨干、文艺社团等进行乐队,舞蹈,杂技,演唱等路演活动,现场布置需包含三个区域,表演区、互动打卡区、休闲打卡区。服务内容包括: 表演区:钢架结构背景造型制作、搭建;造型及发光灯箱制作、安装;主题发光字制作、安装;户外线阵音响、操作;照明帕灯;追光灯、操作;地毯; 互动打卡区:打卡灯箱制作、安装;休闲座椅;装饰摆件。 休闲打卡区:道具及装饰摆件;泡沫立体装饰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2、3、4、5项为必须项,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必须达到询价清单内的标准,提供合理报价;
(3)申报单位配备至少2名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员工;
(4)承接方需具有舞台搭建(舞台尺寸不低于12米*8米)、舞美装饰制作业绩(不低于两场),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包含但不限于舞美效果设计、舞台搭建现场资料、合同等。
(5)承接方需提供本项目三个区域布置的设计方案及现场舞台、展陈3D效果图(不少于3张,自行实地考察),设计方案及效果图与本项目的适配度将成为考量依据。
3.本项目的必备要求:
(1)舞台搭建、展陈等具有一定施工安全风险的项目须提供安全服务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2)为保障展览布展质量,承租方不得转包、拼凑;如有违反,我方有权拒绝付款和追究其相关责任与损失。
(3)承接方项目报价包含设计、运输、安装、税费等费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肥市文化馆
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网站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地址:合肥市文化馆活动策划部  
电子邮箱:63666550@qq.com五、开启
时间(暂定):2023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市文化馆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合肥市文化馆活动策划部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方兴大道6591号
联系方式:0551-62656493
附件1:
项目需求表
区域 项目名称 标准要求 数量
表演区
 
背景造型 不小于30㎡钢架结构 1组
造型及发光灯箱 造型及不小于1.5米发光灯箱 1组
主题发光字 不小于5米发光字 1组
线阵音响 8+4线阵音响 1套
照明帕灯 变色帕灯 2组
追光灯 圆形追光 2组
地毯 加厚阻燃 1项
互动
打卡区
打卡灯箱 不小于1.2米灯箱 1套
休闲座椅 不少于一桌四椅 1套
装饰摆件 若干 1项
休闲
打卡区
打卡道具 打卡道具及装饰摆件若干 1套
立体字 泡沫立体字 1组

附件2:
报价单
致:合肥市文化馆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序号 服务(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或标准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单价 小计
             
             
             
             
             
             
             
合计(万元)  

报价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辅材和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本报价单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作废单处理。
3、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邮递或扫描件送达。
4、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产品型号及配置要求不得修改,报价如需修改,须在改动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作废单处理。
5、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开拆报价单,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低于市场平均价但不低于成本)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6、报价单也可另付,询价函中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表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承诺书
合肥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舞台搭建(灯光、音响、大屏等)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保证现场搭建工作安全有序,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现做出以下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办方和场地管理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培训,搭建期间施工人员应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3、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等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4、对工作场地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搭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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