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长安变电站综合改造(保护自动化设备超期服役)电气部分劳务分包(二次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220kV长安变电站综合改造(保护自动化设备超期服役)电气部分劳务分包(二次采购))采购编号:JRD-01-GC2024082(2)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为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220kV长安变电站综合改造(保护自动化设备超期服役)电气部分劳务分包(二次采购)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
(三)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325.9339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项目资金
(六)项目分级: 一级
(七)项目类别:工程类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号 | 镇区 | 预估采购金额(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220kV长安变电站综合改造(保护自动化设备超期服役)电气部分劳务分包(二次采购) | 220kV长安变电站综合改造(保护自动化设备超期服役)电气部分劳务分包(二次采购) | 1 | 寮步镇 | 325.9339 | / | 1 |
(二)采购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完成新能源项目土建部分,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业主委托书、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1、协助完成更换综合自动化系统1套,采用北京四方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通信规约由103改为61850规约(含以下设备:①主机/操作员工作站,双套配置,每套含1台主机/操作员服务器、操作系统、实时数据库、历史数据库、后台软件、VQC软件、显示屏2台,采用独立五防; ②智能远动机集成了保信功能,远动工作站2台及附件1套,含保信子站,规约转换器2台,组屏1面; ③网络交换机(24电口、2光口)36 台,组屏5面,其中1面置于10kV高压开关室,4面置于主控室; ④公用测控装置7台,共组屏2面(其中1面屏含10kV母线测控装置1台); ⑤220kV母线测控装置2台,110kV 母线测控装置2台,10kV母线测控装置5台(其中1 台10kV母线测控装置组屏于一面公用测控屏内),组屏 3 面;⑥变高测控装置4台,变中测控装置4台,变低测控装置5台,本体测控装置4台,组屏4面; ⑦220kV线路测控装置8台,220kV母联测控装置1台,220kV旁路测控装置1台,组屏5面; ⑧110kV 线路测控装置 11台,110kV 母联测控装置1台,110kV 旁路测控装置1台,组屏7面; ⑨220kV PT 并列屏1面,含并列装置2台; ⑩110kV PT 并列屏1面,每面含并列装置2台; ⑪10kV PT 并列屏1面,含并列装置3台; ⑫10kV 线路保护测控装置36台,下放开关柜安装;⑬电容器保护测控装置12台,下放开关柜安装; ⑭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1台,接地变兼站用变保护装置2台,下放开关柜安装;⑮10kV 分段保护测控装置2台,组屏1面 ;
2、更换五防系统及锁具;
3、更换#1、#2、#3 主变保护,每套保护组屏3面;
4、更换 220 kV 母线保护屏2面;
5、更换 110 kV 线路保护装置11套,组屏6面 ;
6、更换 110kV 母联及分段保护装置,更换三相操作箱1台与 110kV 旁路保护装置、三相操作箱1台、组屏1面;
7、更换 220kV 备自投装置1套、10kV 备自投装置1套;
8、新增1套智能录波管理机屏1套;
9、本期更换3台电压监测仪,按每段10kV 母线各配置1台考虑,安装于 10kV PT并列屏内;
10、更换10kV1母、2母出线、电容器、站用变和分段开关柜仪表室面板及相关附件,共37面开关柜;
11、更换同步时钟系统1套,含主时钟2套,从时钟2套共组1面屏,安装在主控室内,扩展时钟2 套,组屏1面,安装在高压室内;
12、更换220kV行波测距屏一面 ;
13、其他:①本期更换电能表屏体5面,并新增1面计量电压切换屏。 ②本期更换2010年以前投运的户外端子箱24只,并完善相关间隔断路器合闸监视回路以及刀闸电机电源遥控功能;③更换10kV3母、2母甲、2母乙、1母的微机消谐装置4台,安装于 10kV PT柜内;④更换10kV开关柜面板、端子排及二次元器件(更换端子排二次元器件)(需原开关柜厂家改造);⑤改造10kV开关柜断路器、刀闸接点扩展(需原开关柜厂家改造);⑥全站安健环安装;⑦主控楼1层电缆夹层增加电缆桥架;⑧改造后全站安健环; ⑨改造后设备防火封堵;
14、协助完成新、旧物资装、卸车及保管、旧物资退回物流、电子化台账录入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15、协助完成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100%(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施工费计价采用清单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计价依据:
(1)政策依据文件:①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 年版);②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 年版)的通知(粤电定【2020】5 号);③定额〔2019〕13 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④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23】1 号)。
(2)定额: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8 年版),《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东建价[2019]4 号文【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
(3)项目划分及取费标准:东建价[2019]4 号文【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 年版)、广东省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2018 年版),《关于印发《广东省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电定[2017]5 号文),其中:
①地区类别按 I 类计算;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暂不计列;
②社会保障费费率按 22.78%计列;住房公积金费率按 12%计列;
③项目后评价费暂不计列;
④税金按 9%计算。
(4)人、材、机取费标准及调差标准:
①安装工程定额材机调整系数执行电定总【定额(2023)1 号文】,广东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基数为安装工程定额材料、机械价格,只计取税金,列入编制年价差,以及《关于发布 2016 版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 2022 年下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3〕6 号文);
②装置性材料预算价采用《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单项预算价格》(2018 年不含税版),按《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的通知》,不足部分参照近期招标价或市场询价;
③建筑工程施工机械价差执行电定总【定额(2023)1 号文】广东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计算,只计取税金,列入编制年价差;
④建筑工程材料按定额预算价计算,根据近期东莞工程造价信息建筑材料价格计算价差,只计取税金,列入编制年价差;
⑤人工工日单价调整电定总【定额(2023)1 号文】,广东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只计取税金,列入编制年价差。
(5)设备运杂费:根据《标准》及南网信息价规定设备购置费不再计取铁路及水部分,主设备、普通设备运杂费费率均按 0.7%计;
(6)《关于调整东莞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的通知(东建价〔2022〕1 号)》,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为 1.07(含机上人工);
(7)本预算书按要求仅计列本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包含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等。
(8)税金费用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 。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七)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价按实结算,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电气劳务84.10%、视频部分90%)×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X%)。(注: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中标单位应单独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发票,总承包单位按中标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八)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第六章附件13)。
2、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提交。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第六章附件14)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10)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0.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1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2.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3.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3)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按照试验规程对新设备进行交接试验,严格执行“先装后试”因新设备交接试验出现漏项或试验不规范,导致新设备投运时出现跳闸等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5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6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条件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5.2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5.3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采购清单,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递交响应文件,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采购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供应商选择需要报价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标包(标段)报价。
(二)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08月02日20时00分00秒。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响应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启地点: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谈判时间:2024年08月 15日
谈判注意事项:本次谈判采用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被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原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或未按采购工作组的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jurundajw@163.com
联系电话:0769-23098872(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竂步镇横坑社区横塘路9号玉兰花园办公室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
邮编:510300 | 邮编:510655 |
联系人:郑工 | 联系人:陈工 |
电话:0769-23098852(业务咨询电话) | 电话:4008100100-4(电子采购交易平台)-1(广东电网) |
十一、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2)投诉书(模板)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黄新雨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