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南郊公园2024年部分物业服务和安保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金额
114.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24051300092
预算金额114.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40513000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南郊公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4年部分物业服务和安保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40513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和安保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149816
 合计金额小写: 114981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壹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服务名称
投标价格
服务期
单价(元)
总价(元/年)
1
CSCG20240510-01
2024年部分物业服务和安保服务外包
1149816.00
1149816.00
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1149816.00元/年
大写:壹佰壹拾肆万玖仟捌佰壹拾陆元/年
备注:本项目报年度预算,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最高限价:3600000元,年度最高限价:1200000元/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1 —— 2025-08-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581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42015080000525081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保洁绿化
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保洁绿化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合适、能够胜任本职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安全规范作业,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严格考勤,每天早上八点前完成第一遍全面普扫和垃圾清理转运,其余时间随时保洁。
(1)主游路两侧各 3 米范围,亭台、广场及休闲区域含园区停业项目区域、草坪及周围部分绿化带内,做到无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烟头、无大条枯枝和落叶堆积,部分休闲亭台、杜鹃亭、双亭、秀峰广场走廊木椅等建(构)筑物,每星期至少进行两次除尘、除蜘蛛网等清洁工作,地面每天随时保洁清扫。
(2)园区水系水塘区域内,随时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无枯枝落叶,随时将水位调控到安全水位,周边区 域专人清扫保洁,确保绿化带内及各种沟渠内无落叶堆积。
(3)园内石桌石凳、亭子、宣传橱窗、标示标牌、路灯、电话亭、垃圾桶等经常清洁无污垢、无牛皮癣、无 灰尘、蜘蛛网。
(4)园内垃圾桶套袋,表面保持干净,需做到即脏即清理,园内所有垃圾当天转运到环卫垃圾站,垃圾日产日清,专人负责。
(5)园内共十座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卫生按厕所专项整治要求,保持地面洁净,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灯具、门窗、隔断,目视无灰尘、无牛皮癣、蜘蛛网、污渍;洗手台和台面镜洁净;坐便器、小便器等洁净无黄渍、无异味,小便池常放卫生球;厕所内常点檀香、无长流水及长明灯;厕所门口顶棚每周冲洗三次、厕所周边及顶部无枯枝败叶。园内南门、竹苑、反斗田处、东门、西向大拐弯公厕按一级标准专人保洁,其他公厕按照二级标准保洁,确保设施完好,损坏了及时更换维修。
(6)园内林间小游道,每天普扫一次,全天保洁,两侧1米范围内,斜坡、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枯枝败叶。
(7)园内林间土路、文化墙内、公园外西线、托管区域、西门内外区域、后山北围墙沿线、园区内消防通道、宿舍西北角山林和原烧烤场及周边区域、科普乐园前山林斜坡等,每天定期保洁,确保无白色垃圾,每周对其进行一次枯枝败叶的全面清理。
(8)后山宿舍区保洁,需对宿舍内楼梯、楼梯扶手、楼梯间、每天进行保洁一次,对宿舍前后坪每天普扫一次,宿舍内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站内,组织垃圾转运车上车,专人巡回保洁;及时清理化粪池及维修疏通下水管。办公楼公共区域及会议室保洁。
(9)园内游道、车道沿线沟渠清理,各山体避水沟及各沟渠内无堆积树叶、无白色垃圾,保持水沟内无堵塞 物、排水畅通。
(10)严禁将白色垃圾及枯枝败叶往路两边山林斜坡面倒、扫,杜绝枯枝败叶堆积的现象,垃圾及时清理清运,严禁在园区内燃烧垃圾。
(11)每天早上 8:00 之前完成首次所有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白天及时做好保洁和清运。垃圾转运车必须是低碳环保车,作业期间缓速慢行,驾驶员必须持与所驾驶车辆相符的准驾证件,确保安全。
(12)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13)物资配备:物业公司应提供必要的耗材,如保洁人员服装、劳保用品、卫生球、清洁剂、保洁工具、公用部位用具(如可移动垃圾筒、废纸筒等)由物业公司提供并承担费用。
5.2.2安保要求:
(1)公共安全管理:有专业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管理区域内,对及突发事件具有一定处置能力;安保人员着统一制服和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文明执勤、言行规范,不得与游客发生冲突。
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每隔2小时巡视一次并做好记录,明确重点时段及部位,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2)车辆入园管理:车辆实行预约入园,未经预约和批准的车辆禁止入园;确保入园车辆停放在车位上,不 得影响游客通行、占道堵塞园内交通;非工作车辆禁止进入步行区。
重大事宜时车辆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的车辆进入园区,指挥入园车辆有序停放,园内临时公共停车区域实行24小时守护、巡逻。
(3)消防管理:对园区所有微型消防站、森林防火智慧烟杆器及分布在园内各区域内的消防栓、水带、灭火器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消防器材完好;在园区发现有吸烟和用火现象,要及时劝阻和阻止;安保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灭火流程;每半年要组织所有安保人员开展消防灭火演练。
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防人员持证上岗,实行 24 小时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员至少配备1名。坚持日常巡视,有消防安全巡视记录,确认重点时段及重点巡检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4)监控管理:利用手机或电脑对园区内所有监控点位进行24小时监控值守,发现监控设备问题异常,能及时处置和报修,对监控到的相关安全问题,能一定时间要做好监控记录和汇报。
(5)道闸管理:要安排专人对园内的道闸系统进行监管,如遇停电、故障等情况要随时有人进行报告、报修 或应急处理。
(6)物资配备:物业公司应提供为完成本项目安全保卫工作所需要的相关服装、设备、工具、物资等。其所有配备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内。
(7)工作要求: ①仪容仪表: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佩戴执法记录仪,佩带安保器械。 ②岗位执勤:物品摆放整齐,值班记录清晰明了,卫生干净整洁。 按时交接班,有完整的值班记录,执勤时精神饱满,常用礼貌用语,处理事件按既定标准处理,严禁粗言秽语,态度恶劣。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③工作纪律:上班 无迟到,早退情况,请假经过领导批准,无擅自离岗现象,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服从采购人分配,认真、积极处理好采购人交办的事情,无因自身行为影响采购人声誉的行为,严格保密记录。 ④日常巡逻:巡逻期间检查园内公用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避免造成损失;按消防要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照意识形态安全和综治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园区内巡查工作,发现可疑的群体和事件,主动跟进了解并及时汇报,防止外来人员在园区内闹事,文明、妥善处置,情节严重的报警处理;巡逻遇见破坏自然生态或公共财物、随意停车、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活动的,主动制止、劝离,加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及时汇报、报警处理;关闭忘记关掉的门、灯、空调、电脑、机械仪器,遇到车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时,及时制止清除。 ⑤活动协助:配合做好重大活动接待,按采购人规定协助民警做好群体事件的人员疏导,秩序维持。 ⑥突发事件: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上报并文明有效处理,做好事故记录,紧急突发事件(消防、水侵、风灾、雷电、冰雪等)及时按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处理,防止二次伤害发生。⑦投诉处理:接到投诉时,文明对待投诉人,核实投诉事项,积极改正、改善工作态度,将检讨书交给上级领导。
5.2.3水电管理及相关维修
(1)园内两个配电间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水电维修及基础设施维修及时,服务优质,对于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检测必须及时、安全、专业和细致。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吹尘、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照明系统的光源、开关、控制器、插座工作正常、灵敏有效、绝缘地接有效、线序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正确。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 24 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配电室值班要求:①保持配电室内清洁、工具摆放整齐。②每班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温度、发现的异常情况、设备操作记录。③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时间及情况,接班人员需对交班人员所作值班记录内容进行核实。④及时向公园管理处汇报配电间内出现的各类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不瞒报,对特别紧急的、危害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故障情况可先进行紧急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汇报。⑤按照公园管理处要求完成各项操作内容。
(2)承包范围内水电维修必须2小时内响应,对承包范围内的基建设施零星维修工作要求在4小时内予取予以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到位。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做好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维修施工期间,应做好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不得破坏公园环境。工期较长的应正确设置施工围挡,并张贴文明宣传标语,保障园内工作人员、游客人身安全,维护公园财产、环境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②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工完场地清”,若当日无法完工,则应采取相应措施标识或覆盖。并及时做好成品保护及养护工作。③与游园游客交涉应注意文明礼貌,禁止发生肢体冲突。④遵守公园保卫、园林等科室要求,做好车辆安全、卫生保洁、绿地保护等工作。
(4)操作、维修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节约水电、优质服务。
(5)运维人员每天对全园区域的水电及基础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巡视,对发现的设备损坏、断水、漏水、断电等故障进行拍照记录并上报,对需要立即处理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督促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对乙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对乙方的园区保洁实施监督检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改善,直到达到甲方标准,若持续不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细则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或终止本合同。
(4)负责对园区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园区保洁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5)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组织实施此项目。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工作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3)接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园区实施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6)对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
(7)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安全生产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合法的用工制度,为职工配备专业劳保及服装,办理有关保险 。按风险自负原则,乙方任何工作人员工伤、人身意外、纠纷或因乙方人员引起的人为伤害事故或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一切对内对外行为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及时有效处理与自身行为有关的與情。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工作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甲方财产。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对物业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7.5对物业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7.6不可抗力
7.6.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7.6.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6.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南二环二段442号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邹畅萍 法定代表人: 黎峰

委托代理人: 彭燕燕 委托代理人: 岳金卉

电话: 0731-85418229 电话: 0755-83760237

传真: 0731-854182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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