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县生态城市改造及市政配套设施一期(南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集采栏杆、栏板、扶手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哲冬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和田生态城市项目招标 混凝土仿石护栏 已具备招标条件,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现对 混凝土仿石护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田县生态城市改造及市政配套设施一期(南片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2.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

二、询价内容

此次招标为我司承建和田生态城市项目混凝土仿石护栏进行采购,报价人需依据和田生态城市项目混凝土仿石护栏报价单,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报价(报价单附件中下载,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各项报价均需填报),报价中所有单价均为为固定单价,报价包含其材料费、装卸车费、运输费、安装费、材料损耗、利润及税金。

本次招标选取一家中标单位作为中标供应商,通过询比价方式进行选取。

本次招标所招混凝土仿石护栏货款支付按照节点支付方式进行付款,具体支付条件如下:

1. 在货物验收合格、数量核对无误后,乙方凭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签认提货单对账单和材料结算单,并提供与合同签订方、收款方一致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挂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对账结算金额的80%货款,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至97%货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供货结束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支付。

2.若乙方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信息有误,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因延期支付给甲方工程款造成支付货款不及时的情况时,甲方相应顺延支付乙方货款时,双方协商解决。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请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进行平台网上注册(http://xbjgic.cn),注册成功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在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招标答疑

1.答疑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8:00前)

2.答疑要求:供应商的提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后发送到下述邮箱;1079062708@qq.com ,进行答疑。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注:1、所报价格中应包含到达和田生态城市项目混凝土仿石护栏的运费 ;2、报价包含其材料费、装卸车费、运输费、安装费、材料损耗、利润及税金; 3、所提供票据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时需按照十一师集采平台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的要求,先进行报名再行投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前报送成功,视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是必须上传电子版报价单并填写报价清单(清单中需包含单价、增值税税率等内容)。

六、谈判时间:以谈判小组发出的通知时间为准。

七、谈判地点:十一师集采平台http://xbjgjc.cn/。

联系人: 刘哲冬 联系电话:1332560379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田生态城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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