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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4-zcysyz-0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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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地区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区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二(二次)

招标编号:2024-ZCYSYZ-0412-1

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服务规范更改以下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2

     2024年电动车配件、维修费价格单

序号

配件名称(适用于长江、宗申、大陆鸽、永盛、金彭等品牌车型)

规格

单位

配件(元)

维修费(元)

合计为投标限价(元)

投标报价(元)

1

10米专用充电地拖

国标

160

0

160

 

2

15米专用充电盘

国标

365

0

365

 

3

5米专用充电地拖

国标

85

0

85

 

4

半轴

36-43

30

50

80

 

6

半轴垫子

30mm

1

0

1

 

7

半轴键

30mm

6

0

6

 

8

半轴轴承

6205型

30

20

50

 

11

刹车杆

60-100

20

10

30

 

12

刹车锅

130型

45

15

60

 

13

刹车锅

160型

50

20

70

 

14

刹车片(单幅)

130型

35

15

50

 

15

刹车片(单幅)

160型

45

15

60

 

16

刹车线

0.8-1.5

15

10

25

 

18

刹车摇臂

I型-T型

20

10

30

 

19

车把

钛子

50

40

90

 

21

车框

国标

20

10

30

 

22

车厢门合页

通用

10

10

20

 

23

车厢门锁

专用

75

15

90

 

24

车厢门锁销

58mm

25

10

35

 

25

刹把

国标

25

10

35

 

26

转向闪光器

12V-60V

20

10

30

 

27

充电器

48V-30A

80

0

80

 

28

充电器

60V-30A

85

0

85

 

29

充电器

48V-40A

85

0

85

 

30

充电器(锂电)

60V-12A

90

0

90

 

31

大灯

12V-48V-60V

40

20

60

 

32

电焊、电焊用材

工时

小时

5

10

15

 

34

电机

48v-800W

350

100

450

 

35

电机

48V-1000W

380

100

480

 

36

电机

长江五孔专用

420

100

520

 

37

电喇叭

12-48-60

20

10

30

 

38

电瓶转换开关

48V-60V转12V

60

20

80

 

39

反光贴膜

国标

75

0

75

 

40

防盗器

国标

80

20

100

 

41

钢板

单个一边

60

60

120

 

42

钢圈(后)

各型号

90

20

110

 

43

钢圈(前)

各型号

100

20

120

 

44

后撑架

国标

35

25

60

 

45

后桥U型卡子

2个为一副

20

15

35

 

47

后桥半轴套

单边一个

70

50

120

 

50

后桥总成

含压包

400

160

560

 

53

后压包

通用16齿

190

80

270

 

52.96428571

后压包

通用18齿

220

100

320

 

54

后压包

专用自动变档

280

100

380

 

55

后压包差速齿

分体16-18齿

80

100

180

 

56

后压包差速齿

一体16-18齿

80

120

200

 

57

后压包油

夏季-冬季

25

10

35

 

58

后压包专用齿

分体16-18齿

60

100

160

 

59

后压包专用齿

一体16-18齿

60

100

160

 

60

后牙包轴承

6204

30

80

110

 

61

脚踏板

国标

15

10

25

 

62

脚踏鸡腿拐

国标

15

10

25

 

63

应急检修人工费(20公里以下)

 

50

0

50

 

 

应急检修人工费(20公里以上)

 

80

0

80

 

65

控制器

48v-800W

180

80

260

 

66

控制器

48V-1000W

220

80

300

 

67

控制器

48V-1200W-1500W

200

80

280

 

68

六线组合喇叭

国标

25

10

35

 

69

轮胎螺丝

专用

5

1

6

 

72

内胎

3.00-12

35

15

50

 

74

内胎

3.50-12

35

15

50

 

75

内外胎

3.00-12

120

30

150

 

76

内外胎

3.50-12

130

30

160

 

77

前刹总成

通用

50

20

70

 

78

前车棚

不含灯具等

400

100

500

 

79

前后瓦

各型号

30

10

40

 

80

前减震器

外簧-31

90

50

140

 

81

前减震器

液压33-36

150

50

200

 

82

前减震器

液压37-39

160

60

220

 

83

前轮轴承

6201-6302

30

20

50

 

84

前轴

6201-6302

25

10

35

 

85

全车大线

3M-4.5M

140

160

300

 

86

三合一组合开关

各规格

50

20

70

 

87

三项插头(座)

国标

20

10

30

 

88

上下联板

31-36

60

50

110

 

89

上下联板

37-39

70

50

120

 

90

手刹车

通用

40

20

60

 

91

调变速器

专用

0

100

100

 

92

尾灯

各型号

30

10

40

 

93

小头电锁

常规三轮

20

10

30

 

94

压力轴承

30205

50

70

120

 

95

压力轴承

32205

50

80

130

 

96

仪表

通用

40

20

60

 

97

雨刮电机

国标

70

20

90

 

98

雨刮轮毂

国标

20

10

30

 

99

雨刮片

国标

20

10

30

 

100

直流转换器

12-48-60

80

10

90

 

101

中轴

国标

20

50

70

 

102

中轴五件碗

国标

30

40

70

 

103

轴头大螺帽

专用

5

5

10

 

104

专用倒车镜

国标

20

10

30

 

105

转把

通用

25

10

35

 

106

转向灯

专用

20

10

30

 

107

座包

国标

20

15

35

 

108

座包扶手

通用

35

15

50

 

109

做包调节管

带锁

20

10

30

 

110

电瓶专用联线

国标

5

0

5

 

111

烤铆校正

单面

0

200

200

 

112

喷漆

单面

0

300

300

 

114

全车线路检修

全车

0

100

100

 

112

合计

 

 

7707

3886

11013

 

 

 

 

 

 

 

 

 

 

电动车电瓶报价表

规格型号

车辆型号

品牌

单位

投标限价单价(元)

投标限价以旧换新价格(元)

投标 单价 报价(元)

投标 以旧换新价格 报价(元)

48V-32A

永盛

超威

1160

960

 

 

永盛

天能

1160

960

 

 

48V-38A

长江、大陆鸽

超威

1350

1150

 

 

长江、大陆鸽

天能

1350

1150

 

 

48V-45A

长江、大陆鸽

超威

1480

1300

 

 

长江、大陆鸽

天能

1480

1300

 

 

60V-32A

宗申、金彭

超威

1450

1220

 

 

宗申、金彭

天能

1450

1220

 

 

60V-38A

宗申、金彭

超威

1680

1430

 

 

宗申、金彭

天能

1680

1430

 

 

60V-45A

宗申、金彭

超威

1840

1600

 

 

宗申、金彭

天能

1840

1600

 

 

合计(元)

 

 

 

17920

15320

 

 


 

 

 

附件1

 

 

 

新疆区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序号

行为分级

行为分类

处罚措施

1

一般负面行为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2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3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4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5

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7

严重负面行为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8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9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0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1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地区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部门)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区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2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在全区范围内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14

重大负面行为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区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15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3-5年直至永久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16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3-5年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17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5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全品目全区范围永久准入限制

 

18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的

套取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套取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区范围准入限制

 

 

 

 

 

 

 

 

 

 

 

 

 

 

 

服务规范(电动三轮车)

 

一、定点修理厂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车辆定点修理厂应具备对电动三轮车电机、底盘、电气、外表进行维修的能力,以及其它有关电动三轮车的维修服务。

二、对定点修理厂的价格需求

定点修理厂的修理费、配件价格应公开、透明、合理,所使用的配件应为正 厂配件。价格在同类企业中应处于中等偏下。

三、对定点修理厂的厂房需求

办公经营场地在50平方以上,维修技师(带证)1人以上。

四、对定点修理厂的时限需求

因我局车辆多为邮政专项运输车服务用车,时限要求较严,要求定点修理厂将我局列 为大客户,做到车辆随倒随修并上门服务,为邮政车辆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 完成维修项目,保障我局用车需要。同时提供邮政车辆维修专门联系人和联系电 话,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送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规定的时限内是指我局的作业 时限,只是一种表述,无具体的时间标准。

五、对定点修理厂的服务需求

要求定点修理厂应具备24小时全天候救援服务,要求 24小时全天候救援服务的地域范围为距乌市50 公里以内。同时能够提供上门服务。需提供上门服务的车辆主要是指我局停放在个揽投部的车辆。

 六、 对定点修理厂的修理质量需求

车辆维修完工, 应实行出厂合格检查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车辆维修返修率不超过 5%。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 定。国家相关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服务方案

 

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 二、根据投标人各自情况与能力,自行设计编制。

维修项目:

(1)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 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乙方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等详细明细交于 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 承担任何费用。

(5)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 求、做出的违规行为,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 并要求甲方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1、定点修理厂具备的技术能力

注明:点击、底盘、电气、外表进行修复的能力, 以及其 他技术能力。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注明:

(1)此项目涉及的维修车辆多为邮政专项揽投车,时限要求严,修理厂能 否将此项目列为大客户, 做到上门服务, 为邮政车辆提供优先服务, 确保在 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

(2)提供邮政车辆维修专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送车 出厂的全过程服务。

(3)修理厂是否具备 24 小时全天候救援服务,24 小时全天 候救援服务的地域范围为距乌市 50公里以内。

(4)对部分车辆能否提供上门服务。需提供上门服务的车辆主要是指停放 在乌鲁木地齐地区生产现场的车辆。

(5)车辆维修完工,能否实行出厂合格检查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 出厂,车辆维修返修率不超过 5%。

(6)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能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定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4、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及与甲方的联动机制。

5、投标人业绩。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质量标准

1、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所制定 的修理技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车辆竣工出厂  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                              机、 、                                   器、    、电                      、充                          器质                    一年        其它小电器3个月;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10000 公里或者 2 个月(剔除驾驶员操作不当、缺机油、缺水的情况)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 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规定日期”执行。

1.1      车辆交接

1、送修车辆时, 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 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 目、维修时间,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接修。

2、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3、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开具多联复写清算单,清单上须注明材料、单 价、数量、工时费,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

4、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 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 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消单 ”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 费用计算不合理, 或者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 方提出存在的问题, 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用的答复, 甲方可报请定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      维修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保证甲方车辆在维修过程中使用原厂配件,所有配件价格由甲方审 定认可,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3、结算方式:按月支付,      5日前甲乙双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明细 清单,核实确认产生的车辆维修结算费用,乙方于2个工作日将前一个月应付金额等额 的税务发票交至甲方处, 甲方于收到发票后 5 工作日内转账支付上月的车辆维 修费。

4、发票条款:

(1)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甲方的要示向甲方 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 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 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 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 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后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 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 的,乙方应不能抵扣后 5  日内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的 [ 10%]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支付的, 甲方有权从次月应向乙方支付的车辆维 修费中直接扣除。

 

注:以上内容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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