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110kV遥墙变电站出线电力管廊工程(小清河至荷花路段)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546.1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10kV 遥墙变电站出线电力管廊工程(小清河至荷花路段)全过程工程咨询
发布日期:2024-03-21
发布日期:2024-03-21
合同名称 | 110kV 遥墙变电站出线电力管廊工程(小清河至荷花路段)全过程工程咨询 | 发包人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
承包人 | 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鲁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20 |
合同价款 | 5461359元 | 合同规模 | 1599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1-27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11.27 |
违约责任 | 第三十条因工程咨询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即被视作违约,工程咨询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咨询报酬总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工程咨询单位还应向委托人赔偿全部损失,委托人有权调整合同相关服务内容,终止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1.1工程咨询单位和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1.2工程咨询单位因未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职责,并经委托人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采取实际行动及相关补救措施的。 1.3工程咨询单位未经委托人授权,擅自将本工程发包、支解或对外签约的。 1.4工程咨询单位将其自有资质所包含的工作分包给他人;或未经委托人同意,将其自有资质以外的工作分包给他人......详见合同15、16页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指定仲载机构仲裁。 (2)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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