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宁乡市大屯营镇1121工程噪声控制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梅湖村)设计(工程招标双备案)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内的单体建筑(主体)、室内外配套设施、道路、围墙、大门、挡土墙、护坡、综合管网、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分项工程,并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后期设计服务及配合。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8335.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2783.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993.8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993.80平方米,建筑密度33.34%,容积率0.89,绿地率30.42%,机动车停车位177个。建筑层数<3层。
2、总体布局要求:
建筑退让距离、建筑间距、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位、绿地率及其他均要满足规划条件通知书及《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要求,总建筑面积结合方案布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地点:宁乡市大屯营镇梅湖村 
2.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25日,其中:
(1)方案设计: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后续服务:以设计合同为准。
 
五、服务标准:
1、突出主题文化:充分利用地段优势,营造品质高质量好的安置区。赋予本项目时尚、有品位的文化气息。
2、先进性:方案设计要求大胆创意、突破常规,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充分考虑设计与分期开发建设的时间差异性及资金有效利用率。
3、独特性:独特的主题,通过建筑师的创意整合,应使本项目从周边众多安置区中脱颖而出,成为一颗闪耀的明星。
4、人文性:利用项目的独特概念,不仅仅创造一个居住环境,更创造引导一种全新的人文居住生活方式。
5、舒适性:舒适性应体现到本项目的各个角落及人们感官感受等,包括公共场所、环境空间、便捷性、简单舒适性等。
6、实用性:注重提高住宅的实用率。
7、经济性:规划设计和单体设计均要考虑其实现时的投资难度,力争在保证一定资金下设计出建筑精品。
8、规范性:设计方案必须遵守长沙市城市规划设计对日照间距、节能、消防、人防等方面的规定, 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六、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招标人内部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七、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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