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工150778266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航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盼0517-8310765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洪泽区洪泽湖2024-2025年度退圩还湖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0-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洪泽区洪泽湖2024年度退圩还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洪泽湖2024-2025年度退圩还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洪政务投备(2024)105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淮安市洪泽国有资产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洪泽区洪泽湖2024年度退圩还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洪泽区老子山镇湖区。

2.1.2建设规模:将洪泽湖蓄水范围线内约1.2万亩历史圈圩还原成自由水面,土方约240万方。

2.1.3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2.1.4总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并且施工图审查合格。

(2)采购: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配合等全部内容。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计范围的权利。

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采购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主要内容为将洪泽湖蓄水范围线内约1.2万亩历史圈圩还原成自由水面,土方约240万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竣工图绘制等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⑥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经批复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经批复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均以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批复文件以批复日期为准,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均以签署的日期为准,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3.3.3自2022年10月28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3年10月2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4 年07月2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自 2019年10月28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8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聘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3.7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资格审查、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⑤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⑥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扫描件。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指的是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经批复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经批复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均以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批复文件以批复日期为准,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均以签署的日期为准,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承诺书格式。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聘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备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备注:1.如果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如无法添加,投标人可在“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另外添加设计负责人的简历(在“拟在本合同任职”一栏中注明为“设计负责人”),并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其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工程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其他要求

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或“信用淮安(http://hacx.huaian.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位置。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因招标文件关于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较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工程质量只需填入: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

6分

1.2.2

经济标

53分

1.2.3

技术标

41分

2.3.2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根据《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号)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2.3.3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名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排序第7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报价、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企业资质等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并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理解分析透彻。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说明。设计理念先进,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

2.技术方案(18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当。

5.环境影响分析。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规定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4、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1、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且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原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经济标”。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1分。

2.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1分。

3.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0.5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多得0.5分。

注:(1)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人员的证书、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2)以上1-4条,各限评1人。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项目组所有成员所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显示专业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专业为准;或者提供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学科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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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投标人自 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经批复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13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有一个得 0.8分,最多得 1.6分。

本项限评2个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担任过经批复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 13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 0.8分,最多得0.8分。

本项限评1个项目。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1.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均以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批复文件以批复日期为准,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均以签署的日期为准,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备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不得计分。

(3)评分时,投标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电话:0517-8728878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国有资产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武夷广场1号楼14层

联系人:宋工

电话:150778266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航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4期58号楼二楼118-203

联系人:秦盼

电话:0517-83107656、13952386233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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