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补充防汛装备救灾物资储备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416-508980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16-6092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补充防汛装备救灾物资储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补充防汛装备救灾物资储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在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第2项充气地垫中“地垫尺寸:≥190*700*3cm”变更为“地垫尺寸≥190*70*3cm”。
第14项安全警示背心中“尺码:M码10件L码10件L码20件XL20件XXL20件XXXL20件”变更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具体请详见变更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9日 15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海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D座
联系方式: 0416-5089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37号5楼
联系方式: 0416-609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416-609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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