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袁州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心-yzq2020-22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易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易薇婕07953216783
中标公司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联系人易微婕0795-3216783
中标公司江西碧桂园洁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梅红琴0791-88466458
公告正文
[袁州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中心-YZQ2020--22
二、项目名称:
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碧桂园洁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梅红琴
供应商联系电话:0791-88466458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区综合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元)\(%):55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3年 | 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钟春荣、陈贺龙,易强、钟新龙,易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49475.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春市金瑞镇金星路188号
联系方式:0795-368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薇婕
电话:0795321678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49475.0元
标段编号:中心-YZQ2020--22
评委姓名:钟春荣、陈贺龙,易强、钟新龙,易志勇(采购人代表)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YZQ22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第二次.pdf YZQ22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第二次.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YZQ22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第二次.pdf YZQ22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第二次.pdf
成交通知书
江西碧桂园洁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本级的委托,对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
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心YZQ20202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
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单 数 中标金额(元)/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采购目录 参数规格 中标单位
位 量 折扣率(%)
袁州区金瑞
江西碧桂园
宜购 镇长效清扫 物业管理服
年 3 洁佳物业服 5550000.0000
2020F000418391保洁购买服 务
务有限公司
务项目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单位机构(盖章):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本级
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编号:中心-YZQ2020-22
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第二次)
磋商文件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制
1
目 录
一、磋商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项目要求
四、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六、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
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ZQ2020-22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价 项目要求
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 1980000 元/年 详见第三章
三年
洁购买服务项目 (三年共计 5940000 元) 项目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
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 2020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
用收据或 2020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
核查;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 2020 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
⑦磋商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情况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识别结果
为准);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
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
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时间:
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6、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采用投
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
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2 月 4 日 9:00(北京时间)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易志勇
电话:0795-3683001
联系地址:金瑞镇金星路 188 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易微婕
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 433
1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宜春市袁州区政府采购办
4
联系电话:0795-3587943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磋商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
人密切关注。
12、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联系,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递交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 月 22 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宜春市袁州
区金瑞镇人民政府。
2.2“投标人”系指符合磋商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
的供应商。
2.3“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设备、备品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联合体及其他
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货物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所投产品要求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他项目的业绩、售后服务人员组成和服务计划。
对所提供设备实行保修服务,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包修、包换、
包退)。
中标单位负责产品质保,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7.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认定
7.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7.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7.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7.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3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4 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
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7.5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6 未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满足小微型企业条件;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作不具备监狱企业
条件。
7.7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作不具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同时具备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只给予扣除 6%)
8.本项目采购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执行。
9. 验收要求
9.1 验收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
6
9.2 验收要提供的必须的技术资料:合同、投标文件等。
9.3 验收人员,要有三方人员参加,即供货单位、采购人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参加。
10、本次投标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0.2、此次投标报价包括产品、安装、人工、运输、服务、税费以及后续服务费用等。
10.3、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取金额见下表(此
费用不予退还)。
中标金额(万元) 累进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4、代理服务费转入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账号:505010100100331798(请备注:代理服务费)。
10.5.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
10.5.1 严格投标人排查。来自江西省外的投标人,需在宜春市做好核酸检测,开标前提供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自江西省内宜春市以外的投标人,开标前提供 3
天内当地或宜春市的核酸检测报告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5.2 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 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项目业主单位和
招标代理机构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 2人。
10.5.3 严格项目场数。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则上一次同时安排不超过 2个
项目,或仅安排一个投标人较多的项目,投标人在开标室隔位就坐。针对报价承诺法、合理低价法
等投标人较多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控制投标人进入开标室的人数,入场人员进行编号实名入座,
做到可辨识、可追溯。
10.5.4 严格开评标区场所和设备消毒。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场所和设备每次使用后,都应
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每次开评标活动结束后对使用的开评标区地面喷洒 84 消毒液并进行通风,
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对人员使用的桌面、座椅、电脑、打印机、话筒、电话等设备用酒精消毒。
10.5.5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1)交易中心分别在开评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进行扫码入场、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
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评标区不准携带
打火机,不准抽烟。
7
(2)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
表)。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
市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评标区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
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
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
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4)进入交易中心时间较长的监督人员、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招标代理人员等应到相应的工
作区域各就各位开展工作,不得串岗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
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C 的。
10.5.6 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经监督部门同意,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签到处递交投标文件,
由项目监督人、业主单位代表和公证人共同在场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10.5.7 发现开、评标现场有体温异常;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确诊、疑似病例;
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有接触的,立即将人员隔离,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及
时追踪人员活动轨迹,核实情况。
10.5.8 以上防控措施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说明。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8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来,是否与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和到过国内中高风
险地区等场所? □ 否 □ 是,到达(或接触)时间为:
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来,是否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 否 □ 是,到达(或接触)时间为:
近 14 日内是否有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构成
⑴磋商公告;
⑵投标人须知;
⑶采购项目要求;
⑷合同主要条款;
⑸开标一览表(格式);
⑹响应文件(格式)。
12.磋商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应认真审核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如发现项目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澄清或质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12.3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
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
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2.4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由采购人负责。
9
1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3.1 采购人根据需要,可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将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有关网站关
于该项目的最新信息。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4.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
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
14.2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涉及磋商项
目的价格、项目要求、安装要求、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15.投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15.1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以及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5.2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6.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6.1 开标一览表(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和本须知第 14 条要求填写);
16.2 投标函(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
16.3 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
16.4 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
16.5 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
16.6 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
16.7 项目响应情况的详细描述,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参照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参数要求、评
分办法要求提供);
16.8 项目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参照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参数要求、评分办法要求
提供);
16.9 货物合格证明文件(参照本磋商文件、评分办法要求提供);
16.10 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参照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相关要求提供;)
16.11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16.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投标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0
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17.2 在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供应商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服务(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
术参数、配置、产地、生产厂家)、数量、期限等。
18.投标报价
18.1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
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投标报价指完成该项目,包括提供的产品(服务)、所需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
地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9.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要求提供。
21.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21.1 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否则其投标无效。
21.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否
则其投标无效。
21.3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
21.4 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的公
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1.5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共三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磋商保证金
22.1 为保证招标工作有效而顺利地进行,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法行为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交纳到指定账户。
22.3 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人签订成交合同后,
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产品(服务),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网上通报。
2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的有效期
23.1 响应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内有效。
2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及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
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24.2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响应文件袋要
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4.3 响应文件袋上可写明:
⑴ 采购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 投标单位:
⑸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24.4 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和文件袋样式另行包装。
24.5 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盖章为合格。
24.6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
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5.投标截止时间
25.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
25.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收。
25.3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
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
25.4 投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
改”字样。
25.5 在评标结束后,不论成交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响应文件,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采购
人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
五、磋商及评标
26.开标
26.1 项目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身份证
签到参加开标会、接受验证,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投送响应文件的和未委派投标代表接
受现场资格审查的,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6.2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7 .组建磋商小组
27.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
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
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项目的特点负责评标
工作。
28.磋商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8.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
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
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
13
标人。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说明情况。
29.报价
29.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
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3 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4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
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9.4 报价需含专用增值税发票。
30.评标
30.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0.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
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全过程中
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组之间有可能影响到投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
基本原则。
30.3 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30.4 本项目评标要素主要包括:价格、技术、商务。采用 100 分制。
30.5 评标的标准
30.5.1 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30.5.2 最大限度满足磋商项目的技术要求;
30.5.3 具备提供磋商货物及服务的技术、装备和经济能力;
30.5.4 方案合理、可行性好;
30.5.5 投标人所承诺的售前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
30.5.6 有违反磋商文件任一条内容的违约处罚承诺;
30.5.7 所有计分项目均按四舍五入计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14
30.6 磋商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
应的成交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0.7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公正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成交资格。
30.8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
评分因素 评分准则 分值
价格分(1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
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分
10%×100;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实行四舍五入。 10 分
(10 分)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技术分(70 分)
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的,得 30 分。如有一项
基本要求
不满足或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30 分
(30 分)
评审依据: 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项目整体管理方案:对投标人的管理方案(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
项目实 难点分析、人员车辆配备)等进行评价。①操作性强,方案合理、科学
6分
施方案 的得 6分;②方案的操作性、合理性、科学性为-般的得 3分;③方案
(40 分) 的操作性、合理性、科学性内容混乱的得 1分。
【评审依据: 提供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5
2.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的人员分工,管理架构,岗位职责,
考核制度,人员保障措施、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定。①内容齐全、完整,
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②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
10 分
较为一般的得 5分;③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
的得 1分。
【评审依据: 提供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长效管护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村庄环境长效久洁管护机制(例如:
人工清扫保洁方案、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方案、牛皮癣清理方案等)进行
评定,①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②内容
10 分
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 5分,③内容不齐全、混乱,
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 1分。
【评审依据:提供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安全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价。①内容齐
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得 5分,②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
及合理性较为-般的得 3分,③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 5分
实际开展的得 1分。
【评审依据:提供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5.应急预案: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应对措施、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
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及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a:节假日和重大检查应急预案:①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
合理的得 3分,②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 2分,
③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 1分,未提供不
得分。
b: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①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合
理的得 3分,②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 2分,③ 9分
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
分。
c: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①内容齐全、完整,操作性强,科学、
合理的得 3分,②内容基本完整、操作性及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 2分,
③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 1分,未提供不
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提供应急预案,未提供不得分。】
16
商务评分(20 分)
1.挂桶清运车: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辆基础上,投标人再提供 1辆得
2分,提供两辆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 4分。
4分
【评审依据:提供购车发票原件或购买设备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承诺将纳入合同条款,如不按承诺执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中标)。】
机 械 设 备
2、飞行保洁车:在满足磋商文件 5辆基础上,投标人每多提供 1辆得
(10 分 )
2分,最多得 6分。
【评审依据:提供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的购车发票原件或购买设备的 6分
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此承诺将纳入合同条款,如不按承诺执行视
为提供虚假材料中标)。】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计 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书,计 1 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的,计 1
企业资质
分。本项满分 3分。 3分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内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
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提供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3分) 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得 3分。 3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内提供合同原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为响应党中央、各级党委“精准扶贫”政策,承诺为金瑞镇 1
个贫困人员提供扶贫岗位的得 1分,两个的得 2分,以此类推,本项最
扶 贫 专 岗
高得 4分。 4分
(4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本承诺将纳入合同内,不响应视
为虚假应标.】
备注:招标后,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及商务实力证明、售后服务证明、以及业绩证明进行
复查,若有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31. 无效投标或废标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投标:
⑴未递交磋商保证金;
⑵响应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7
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⑷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⑸以联合体投标的;
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⑺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
⑻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⑼报价未响应或响应报价超过财政批复预算的;
3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
32. 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
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3. 编写评标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邀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响应文件
开启日期和地点;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
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
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
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定标和成交通知
34.1 评标结束后,当场宣布评审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
《成交通知书》。
34.2 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的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
六、签订合同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
最高的投标人。
18
35.2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
之后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
36.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参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6.2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将取消该成交决定,不予
退还该成交供应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
第三部分、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价
1980000 元/年
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三年
(三年共计 5940000 元)
(一)、服务范围
区域范围:包括金瑞镇全镇(全镇共 1个社区、16 个行政村,共 6个网格)范围内的道路(含
主次干道、小街小巷)、集镇、村庄、河道、下水道、牛皮癣、公厕等清扫保洁和环境整治工作;
为了对管理区域实行保洁全覆盖,各个网格交界处保洁范围实行双重责任制,保洁人员向四周网格
各扩展 5米,确保每一个网格内各项环境卫生作业全面管理到位。区域统计表如下:(以实际面积
为准)
序号 区域名称 序号 区域名称
1 庙前村 10 凤山村
2 西溪村 11 贯塘村
3 吼里布村 12 上桂村
4 金瑞村 13 利田村
5 由木村 14 水冲村
6 余家坪村 15 下苑村
7 前进村 16 小江西村
19
8 洖村村 17 金西社区(集镇)
9 院前村
(二)服务内容
1.道路清扫保洁(含果壳箱、垃圾桶清洗)和道路降尘冲洗(含人行道、公共广场、交通栅
栏等);
2.集镇和全镇所有村庄全部领域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及保洁(含集镇、市场、小区、田园
地头、村庄休闲场所等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新陈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挂、乱倒乱扔、畜禽粪污
清理等的治理);
3.公厕运行、管理、维护(含人员工资、水电费、消杀等);
4.垃圾清运至中转站;
5.服务区域内的环卫设施(垃圾桶、果壳箱等)维护、更换、补充工作;
6.清扫保洁服务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彩布条、废旧低俗及违规广告清理工作;
7. 园林、广场、政府院内绿化养护,主次道路肩杂草的处理;
8.河道白色垃圾的清理;
9.集镇下水道的清掏;
10.病媒生物防治(含定期组织春秋灭鼠、夏灭蚊蝇和蟑螂活动等)。
(三)服务要求
1.社区(集镇)作业要求
1.1 作业时间:
春冬季:每年从 11 月 1 日—3月 31 日早上 5:00—12:00,下午 12:00—17:00;
夏秋季:每年从 4月 1日—10 月 31 日早上 5:00—12:00,下午 12:00—18:00;
集镇垃圾定时清运,清运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内。
1.2 作业质量标准
(1)集镇市场及道路环境:道路交通标识线清晰、污渍少,集镇市场及街道路面整洁、道路
及人行道路面干净,污染物如烟蒂、塑料袋、纸屑、果皮、人畜粪等杂物控制在每 1000 ㎡不多于
10 片(个),污染物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40 分钟。
(2)垃圾清运:收集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与巡回收集相结合,每日集中清运;白天和晚上安排流动垃圾收集车,
对满溢的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及时收集,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垃圾清运车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垃圾残留、无滋生蝇蛆等;标志清晰,按操作规程装卸,文
明作业;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要车走地净、垃圾桶复位,摆放整齐,收集车临时停放要注意不影
20
响交通和市民的日常生活。严禁垃圾清运车辆途中撒漏。保证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生活垃圾。
(3)垃圾中转站周围整洁,暴露垃圾必须日清日运;
(4)公共设施:垃圾桶、公厕等公共设施;
垃圾桶保洁: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观整洁,定时循环清洗;保持桶
体干净、无污渍,周围干净,如有破损,在 3天内更换。
公厕管理:保洁达到“六无、五净、二通”质量标准,即无尿垢、无积水、无蛆蝇、无蛛网、
无粪便、无异味;地面净、蹲坑区净、门窗天花板净、管理间净、公厕 5米区净;按时免费向公众
开放。公厕标志牌、导向牌保持整洁干净。
(5)绿化养护:保证广场公共绿地修剪规范、无杂草、无垃圾、无杂物;
(6)户外小广告、牛皮癣:加强户外小广告的管理,发现了及时处理。确保主要街道无乱挂
横幅、无乱张贴、无乱涂写;
对于砂浆、涂料粉饰的墙体或设施上的乱涂画、喷印,采用涂料、水泥、手工喷漆等进行粉刷、
覆盖时,必须使用与物体原貌相同或近似的颜色、质料进行覆盖,保持外表的整体协调、洁净,避
免因清除时覆盖不规范,导致新的再度乱涂画。
对于树木植物上的乱涂画、喷印,不能直接用铲刀或油灰刀进行清刮,以免刮伤树皮而损坏植
物,影响观感,适当采用去污剂、脱色剂特效清洗剂去除污迹,躯干上的乱张贴尽量以手工配合清
水喷湿予以清除,尽可能保持树皮原样。
人工清除必须严格遵循“一刮、二铲、三粉刷”的程序操作,每次清理必须彻底去除纸张和残
迹,不留粘贴痕迹,做到“色、形、洁、美”有机结合,达到洁净、自然、和谐,最大可能不损坏
建筑物或设施的质地、颜色。
喷涂张贴的小广告清理结束后,必须把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水及时清理、冲洗干净,避免
造成二次污染。
(7)管网清掏:确保管理区域排水沟内无泥沙;
(8)河道保洁:做到渠道水沟无堵塞,确保所管护的河道无垃圾、无漂浮物,并做好相关的
宣传工作。
(9)机械清扫保洁:冲洗路面、洒水、喷雾、机扫作业时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影响行
人和车辆通行,不得倒车冲洗、洒水、喷雾,限速不高于 20km/h。作业时应使用提示音乐,洒水
车提示音不得超过 50 分贝,严禁噪音扰民。作业应按经采购方认可的作业程序、作业路线、作业
时间和作业频次实施,不得随意改变作业方案。
对集镇主次干道(含人行道、河岸护栏、交通栅栏、公交车站台、公共广场等)进行循环冲洗,
每月不少于两次,冲洗作业时间尽可能在晚间进行。冲洗作业后的道路路面达到无废弃物积存,地
面交通标志清晰,隔离墩(栏)下无泥沙,干净整洁。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
21
在需洒水降尘的天气,符合洒水条件道路不少于 2次洒水降尘,扬尘污染天气视情况增加。洒
水降尘作业应均衡水量,路面应达到湿而不流的效果。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开启示宽灯。
(10) 负责对马路及公共场所的漏撒余泥渣土的洗扫作业及无主建筑垃圾、余泥渣土、大件垃
圾清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有主建筑垃圾、余泥渣土可上报至采购人,由采购人与城管大队沟通,
将其清运。
2.行政村作业要求
2.1 作业时间
春冬季:每年从 11 月 1 日—3月 31 日早上 6:00—12:00,下午 12:00—16:00;
夏秋季:每年从 4月 1日—10 月 31 日早上 6:00—12:00,下午 12:00—17:00;
2.2 作业质量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要求做到“四无四净”(“四无”即无堆积物、无沙石泥土、无果皮纸
屑、无死动物及粪便;“四净”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路肩净),无污水横流。
(2)村庄、巷道、公共活动场所、农户房前屋后和田间地头坚持每星期清扫整治二次以上,
排除“十乱”,即乱搭、乱运、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排、乱倒、乱扔、乱占现象。
(3)垃圾一日一清运,把农户垃圾集中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负责把垃圾集中堆放点的垃圾
清运;保证垃圾收集点,路面清洁。
(4)垃圾桶内垃圾清掏(清倒)及时,经常对道路两旁的杂草进行铲除。
(5)公厕内外要保持干净和整洁,做到无堆积物,无污泥积水,无张贴物、无杂草。(6)积
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各种卫生保洁活动,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大清洁行动和“卫
生先进户”评比活动,形成人人“爱卫生、爱家园”有良好氛围,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3、项目配置
(1).人员配置要求
1.1 社区(集镇)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名称 在岗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不少于 1人 负责项目全面工作
2 现场主管 不少于 1人 负责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将集镇以河为界限分为两个网格,网格员各
3 网格员 不少于 2人
负责网格现场管理工作
保洁人员 负责本项目卫生清扫、保洁、园林维护、
4 不少于 20 人
(不含司机等其它人员) 垃圾清运等。
1.2 行政村人员配置
22
序号 岗位名称 在岗人数 配置说明
负责 16 个行政村(4 个网格)项目现场管
1 现场主管 不少于 1人
理工作
16 个行政村分为 4 个网格,每个网格派 1
2 垃圾清运工 不少于 4人
人。
负责各自片区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其中
庙前村、西溪村、前进村、洖村村、凤山村、
保洁人员
3 不少于 61 人 上桂村、利田村、下苑村、小江西村各 4
(含 4名网格员)
人;吼里布村、由木村、余家坪村、院前村、
贯塘村、水冲村各 3人;金瑞村 7人。
(2).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数量要求 可租用 备注
1 垃圾桶 不少于2200只 2200 只 按采购人要求摆放
所投入的清运车必须为密封性好,不能跑冒
2 挂桶清运车 不少于 4辆 /
滴漏,防止二次污染。
用于道路降霾、路面降温、绿化树木浇水、
3 洒水车 不少于 1辆 1辆
运水、紧急时当消防车用。
4 电动机扫车 不少于 1辆 / 清扫路面
多功能高压 用于路面快速冲洗,小广告清理,垃圾桶清
5 不少于 1辆 /
冲洗车 洗,地面污垢去除,各类消杀等工作。
6 飞行保洁车 不少于 5辆 / 集镇 1辆,农村 4个网格各一辆
7 绿篱机 不少于 1辆 / 用于园林绿化养护等
用于广场、政府院内的草坪修剪及主次道路
8 割草机 不少于 2辆 /
肩杂草的处理。
垃圾压缩收
9 不少于 1辆 / 用于垃圾压缩收集
集车
注:投入本项目车辆型号、数量须满足以上要求,低于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项目内配置
车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于服务区域外的其他项目,否则将按照考评办法扣除当
月服务评分。成交供应商需购置的有关环卫车辆,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4、其它要求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23
2.驾驶员上岗前要进行专业的安全、技能培训,作业前熟悉路段、检查车辆,车辆行驶必须严
格遵守交通规则。
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戴反光标志工作服、反光衣(带)。
4.特殊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
5.必须密切掌握车辆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6.禁止存放剧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
7.落实安全用电,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和超线路负荷使用电器。
8.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安
全。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半小时内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10.服务方须接受采购人对作业质量的监管,并做好重大节日、公共活动或紧急情况下的环卫
作业。
11.在执行临时性、阶段性任务期间,其作业质量要求高于标准的,按任务的具体要求执行。
12.服务方应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方案及其实施工作。
13.采购人协调提供设施设备停放场地、办公场地,由服务方租用或购买。
14.做好环卫设施设备(如垃圾桶、车辆等)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环卫设施功能齐全,干净
整洁,正常使用。投标人根据作业规范要求,负责对采购人移交的设施设备、公厕等进行管理、维
护、保养。成交供应商要将破旧垃圾桶及时更换,甚至根据情况增加补充,更新的款式、规格由采
购人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作业需要予以指定。若出现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更换补充的,采购人可主
动进行更换补充,并将更换的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要如数完好归还由采
购人提供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桶等)。
三、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次月起,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给中标人(按每月拟支付款项基
数减去检查扣分款项后确定上月的服务费),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申报上月
服务费;采购人收到前述票据后办理支付款项手续。
每月拟支付款项基数为:人民币 元,即[中标金额(年)÷12]。
支付方式: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服务方支付款项。
2.其他要求
1.1 中标人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袁州区范围内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落实固定
24
管理人员、办公场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上墙。设置内部工作质量考核部门,负责对承包范围内
的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培训、检查、考评、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记录、
举报投诉处理记载。本项目为包干制,项目涉及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得另行增加。
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对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1.3 中标人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须符合《劳动法》用工标准要求。
1.4 服务期限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治安、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务纠纷等违
法、违规事件均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第三方因投标人所管辖的环卫设施受到伤害造成损
失的情况,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1.5 服务期限内,因中标人引起的严重劳务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采购人有权临时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有权解除合同。
1.6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按照金瑞镇环境卫生《考评标准》对投标人严格考核,并实行不达标
淘汰制度,如中标人达不到采购人的考评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
标人负责;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附件:金瑞镇城乡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为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着力打造整治有序,文明优美、幸福宜居、人民满意的人居
环境。根据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
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环卫购买服务检查及考核办法。
(一)环卫检查
检查安排:根据标段面积、繁华程度和重要程度等,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每月按一定比例(不
低于标段面积的 10%)抽查部分项目并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部分问题进行复检。检查结果纳入检查当
月考核评分。
检查要求:重点检查窗口区域、以往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督办事项,包括:一
是出现卫生问题被有关部门发现或督办的;二是日常检查中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如路面暴露垃圾
较多、垃圾收集点垃圾散落污水横溢和乱堆乱放乱倒等;三是长效保洁工作不落实,反复出现卫生
问题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以书面和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详细记录,并通知成交供应
商管理人员赴现场确认、处理(20 分钟内该区域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未到现场,视为默认)。每
次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检查记录并按标准评分,形成月检报告由负责人签名确认保存,并组织成
交供应商的负责人召开例会,总结、通报本月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部署次月环卫管理工作重
点。
(二)计分办法
每月综合考评得分为:100 分减去当月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和公众监督扣分之和,所有得分扣
25
完为止,不计负分。采购人每月计算月度综合考评得分和当月应得经费挂勾,考核结果于次月的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
(三)经费核算办法
1.月拨经费:月拨经费每月按当年合同价款÷12 月计算拨付采购人,采购人再根据月考核得
分评定结果计算月服务费用后,拨付成交供应商。
月考核 70(含) 75(含) 80(含) 85(含) 90(含)
<70 ≥95
得分 —75 —80 —85 —90 —95
在扣除 在扣除
在扣除 在扣除
2%以后, 1%以后,
扣款 10%以后, 5%以后,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0
比例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扣 0.5% 扣 0.2%
再扣 再扣
再扣 2% 再扣 1%
0.84% 0.5%
2.实行考评不达标淘汰制度。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月度考核累计 3次或者连续 2次低于 75 分(含)的或出现一次月度得分 70
分(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遵循计前不计后的原则。考评的总得分由
金瑞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汇总核算后汇报拨付经费。
(四)考核标准
内容 扣分标准
1.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未按要求着装的,每人次扣 0.1 分:
2.未在规定作业时间完成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的,每处扣 0.2 分:
3.工作人员串岗、坐岗的、每人次扣 0.2 分;离岗、缺岗、每人次扣 0.2 分;
4.发现道路及清扫范围内有垃圾、淤泥渣土、废弃物、杂草、乱堆乱放、乱挂乱扔
等情况的,每处扣 0.2 分;
集镇 5.集镇和市场有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堆,每处扣 0.2 分:
清扫 6路面或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砖渣、废弃物的、每处扣 0.2 分;
作业 7.清扫路段下水道盖板有淤泥的,每处扣 0.2 分;
8.查处员工焚烧垃圾,每次每处扣 1分:
9.员工将垃圾倒入绿化带、下水道口、河道,每处扣 0.2 分:
10.河堤两岸边坡有垃圾、纸屑、杂物,每处扣 0.2 分;河流水面有飘浮垃圾每处
扣 0.2 分
26
11.作业车辆车容不整洁,周边有明显污迹,每处扣 0.2 分:
12.垃圾收集人员因作业人为对地面产生二次污染,每处扣 0.2 分:
13.路面有大件垃圾、废旧家具的,每处扣 0.2 分:
1.集镇街道及主要公路要道每天洒水不少于 2次,洒水时间在上午 8点前完成,下
午在 15 点以后开始。道路清洗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清洗道路,每次扣 0.5 分;
清洗
2. 清洗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有反光标识),未着装的,每人次扣 0.2 分;
作业
3. 清洗路段不达标,有积尘泥沙、油污积水、交通标志不清晰等,每处扣 0.5 分;
4. 作业时不得扰民,引起投诉的,经核实的每次扣 0.5 分;
1.垃圾清运要在每日 8点前清运完毕,未日产日清,产生暴露、积存垃圾,每处扣
0.5 分,情节严重的扣 2分;
垃圾
2.垃圾清运车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每次扣 0.2 分;
清运
3.垃圾清运车超载推斗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掉斗等事故的,每次扣 1分
作业
4.垃圾清运车途中撒冒滴漏,污染路面的,每次扣 1-5 分;
5.作业车辆车身不洁或车辆破埙未及时修复影响形象的,每车扣 0.5 分;
垃圾 1 .垃圾桶配备不全,不整洁、破埙或摆放不规范, 每处扣 0.2 分;
桶管 2.垃圾桶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积存、满溢、每处扣 0.2 分;情节严重的扣 2分:
护 3.垃圾桶不整洁或周边有明显污迹,每处扣 0.2 分;
1.中转站设备不齐全或损坏未及时修复,每处扣 0.2 分;
中转
2.中转站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满溢、堆积、积水等,每处扣 0.5;
站管
3.中转站内有蛛网、积尘、杂物、 “牛皮癣”等,每处扣 0.2 分;
理
4.中转站 5米内有杂草、杂物每处扣 0.2 分;
1.镇村组主干道乃两旁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堆、 建筑垃圾堆、发现每处扣 0.5
分;集镇和全镇所有村庄全部领域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及保洁(含集镇、市场、
小区、村庄、小街小巷、田园地头、公共休闲场所等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无新陈垃
圾、乱堆乱放、乱搭乱挂、乱倒乱扔、畜禽粪污现象、河道无漂浮垃圾,每发现一
农村
处扣 0.5 分
卫生
2.垃圾桶、保洁车、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清运及时,无暴露积存,不符合要求,
每处扣 0.5 分;
3.员工焚烧垃圾,每处扣 0.5 分;
4.村组主干道废弃物超标(每处 10000 m 不能超过 10 处),每次每处扣 0.2 分。
公 1.未设置统一规范的公厕标识和指识牌,每处扣 0.1 分;
27
厕 2.公厕周边 3米范围内地面不洁的,每处扣 0.1 分;
管 3.地面有积水、垃圾、牛皮癣、蜘蛛网、尿渍每处扣 0.2 分;
理 4.消杀彻底,无明显异味、无蝇蛆和鼠患;化粪池有盖,不满溢,每处扣 1分。
5.及时清理下水管道、化粪池,确保不淤塞,每造成一次淤塞扣 0.5 分。
6.公厕内设施维修不及时,水箱、水阀、水龙头等破损、漏水,无照明等每次扣
0.1 分。
园 1.修剪不及时、不规范,抹芽不彻底,存在枯枝每处扣 0.2 分;
林 2.发现树木有病虫害症状,每处扣 0.1 分;
养 3.绿化带内卫生整洁、无杂物,每处扣 0.2 分;
护 4.及时清理园林垃圾,发现一处扣 0.1 分。
牛皮
清扫保洁可视范围内两侧建筑物上及街道、电线杆等设施上各类“牛皮癣”、破旧
癣清
横幅和废旧广告等清理不及时、不规范或超过 5天的,每处扣 0.1 分。
理
1.承包单位要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承包单位管理人员每天巡查不得
少于 2次,检查有记录。未达要求的,每次扣 1分。
2.成交供应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员工进行业务和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记
录,未落实到位,每次扣 0.5 分。
3. 成交供应商及环卫人员均不得收取服务单位或个人的任何费用,如有违规除不
予退还金额外并处所收金额 10 倍处罚。
4.采购人核拨承包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在承包经费到帐后 3个工作日内发放环卫工
人工资、劳保福利、节庆慰问,若延迟 1周发放扣 2分,延迟半个月发放扣 5分。
5.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经验,受领导和群众高度评价的,或受到通报表扬为排名
其它
前三名等形式的,每项每次按 1分奖励。
6.项目内配置车辆(设备),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挪用或做与本项目无关的事,每
次扣 2分。
7. 成交供应商必须参加采购人通知的会议和组织的劳动竞赛,如未参加,每次扣
3分。
8.迎接好省市区环卫评比及暗访工作,排在全区后三名的扣 10 分并另直接扣款 5
万元、3万元、2万元,排在全区后五名的扣 5分。具体以文件通报为主。
9.投诉反映保洁问题的,应在 2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及时整改的,每次扣 5分。镇
巡查组反馈曝光的问题,应在 30 分钟内到场解决,否则每次扣 2分。
28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丙方(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丙三方根据 2020 年 月 日举行的“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竞
争性磋商采购结果达成本合同,编号:中心-YZQ2020-22 。
第一条 合同主体
本合同由 与 签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各
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将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项目服务范围、内容和期限
一、 项目服务范围:
包括金瑞镇全镇(全镇共 1个社区、16 个行政村,共 6个网格)范围内的道路(含主次干道、
小街小巷)、集镇、村庄、河道、下水道、牛皮癣、公厕等清扫保洁和环境整治工作;为了对管理
区域实行保洁全覆盖,各个网格交界处保洁范围实行双重责任制,保洁人员向四周网格各扩展 5
米,确保每一个网格内各项环境卫生作业全面管理到位。区域统计表如下:(以实际面积为准)
序号 区域名称 序号 区域名称
1 庙前村 10 凤山村
2 西溪村 11 贯塘村
3 吼里布村 12 上桂村
4 金瑞村 13 利田村
5 由木村 14 水冲村
6 余家坪村 15 下苑村
7 前进村 16 小江西村
8 洖村村 17 金西社区(集镇)
9 院前村
二、项目服务内容:
29
(一)环卫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清扫保洁(含果壳箱、垃圾桶清洗)和道路降尘冲洗(含人行道、公共广场、交通栅
栏等);
2.集镇和全镇所有村庄全部领域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及保洁(含集镇、市场、小区、田园
地头、村庄休闲场所等公共区域和房前屋后新陈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挂、乱倒乱扔、畜禽粪污
清理等的治理);
3.公厕运行、管理、维护(含人员工资、水电费、消杀等);
4.垃圾清运至中转站;
5.服务区域内的环卫设施(垃圾桶、果壳箱等)维护、更换、补充工作;
6.清扫保洁服务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彩布条、废旧低俗及违规广告清理工作;
7. 园林、广场、政府院内绿化养护,主次道路肩杂草的处理;
8.河道白色垃圾的清理;
9.集镇下水道的清掏;
10.病媒生物防治(含定期组织春秋灭鼠、夏灭蚊蝇和蟑螂活动等)。
三、项目具体内容
1、本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磋商文件内《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质量执行标准按项目磋商文件内《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相关要
求规定严格执行。
四、服务方式及要求
1、乙方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30 日内运营本项目,完成办公场所、服装、机具“XX 环卫”标识
设置等全部工作。
2、本项目采取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即环卫保洁全包干的方式实行全承包。甲方将环卫保洁及
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项目要求和标准,运营管理本项目,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
和检查验收。
五、项目服务期限
1、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取试运营方式,即乙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为试营期,试营考核合格转入正式运营。
2、试营期内,乙方如未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各类项目服务方案、拟派本项目团队管理、技术
人员,设备设施配备、服务承诺及投标文件响应,予以严格执行的,以虚假应标处理,没收其履约
保证金,将乙方和相关责任单位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和各采购网予以公布。
30
3、本项目采购合同按年度签订。如因国家政策或法规变化、项目财政预算调整或未获批复、
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需求变化,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采购范围,直至合同取消,甲
方对此变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设施设备及人员
1、中标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袁州区范围内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落实固定管
理人员、办公场地,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上墙。设置内部工作质量考核部门,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
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培训、检查、考评、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记录、举
报投诉处理记载。本项目为包干制,项目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采购人不得另行增加。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
3、乙方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须符合《劳动法》用工标准要求。
4、服务期限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治安、交通、消防和违反计划生育、劳务纠纷等违
法、违规事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第三方因乙方所管辖的环卫设施受到伤害造成损失的
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服务期限内,因乙方引起的严重劳务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甲
方有权临时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考核标准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的权利;
2、乙方未按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3、甲方享有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权利;
4、乙方发生合同终止条款行为时,甲方享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5、在乙方存在违约情况时,甲方享有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6、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定期对乙方开展的环卫进行民意测评和评估调查,测评调查
结果作为继续履约和拨付服务费的重要依据;
7、甲方有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义务;
8、甲方有妥善责成处理各相关单位将相关服务作业向乙方的交付、交接工作。过渡期协助乙
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共同进行人员和业务管理,确保平稳过渡的义务;
9、甲方在服务期内不再授权其他方开展本协议项下服务范围内各项内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约定的内容投资、实施、运营、管理并达到相关
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条款执行,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甲方有权按考核办法实施扣款或终止合
同。
31
2、乙方自行运营管理,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类保险等费用,
自行配置项目运营需要的设备设施,合同到期后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必须依法依规经营运营,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
和考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监督部门和一切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服务质量、安全要求等全方
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和处罚。限时落实相关整改要求,独立承担一切行政处罚处罚或经济惩罚。
问题严重者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4、乙方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积极响应宜春市袁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服务
保障及防汛防火等应急响应工作;有完成重大活动临时性保障服务的义务,并在半小时内做出实质
响应;
5、乙方负责接纳安置甲方现有作业人员,确保实现工作人员的平稳过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统一佩证上岗、统一着装并带有明显安全标志的工作制服,标明“XX 环
卫”标志。
6、乙方项目运营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用工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乙方及运营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隶属关系,如乙方发生用工纠纷、意外伤害、工伤、他人
及自身的生老病死、人身事故等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由乙方根据所核定的工作人员,代办所
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为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乙方独自承担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
刑事、民事、安全、经济等全部责任。
8、如遇各类突发事件或特别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并做好加班、加点、加人,
以确保完成所有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
施,提高作业水平。
9、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考评、考察机制,并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登记工作,由甲方进
行监督、检查。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前述工作记录、登记等材料移交甲方。
10、乙方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变相)降低(招标)标准,服务质量,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
量的前提下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按考核办法实施扣款或终止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
故、履约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拖延和停止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中途停止或终止合同的
履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包、分包、转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或者其他形式变更服务主体,否则,
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乙方承担一
切经济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1、乙方服务质量按照《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的相关要求,
并自愿接受相关质量考核办法。
32
2、乙方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要求,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服务。所
投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行业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严格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
项目责任人专职全面负责本项目,并做好每天的监督检查记录和存档上报。
3、乙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应达到前述质量标准。如果在服务期内相关服务标准根据相关部门要
求修改提升,双方应按照新的服务标准核定,乙方按照新的作业标准提供服务。
第六条 验收考核方式
一、考核主体、对象及范围
(1)考核主体:xxxx;即甲方
(2)考核对象:xxxx;即乙方
(3)考核范围: 乙方服务的所有范围及区域。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数据、成绩做到全面公开、公正、客观。
(2)坚持日常考评。实行日督查、月评分、年总结的考评方式。
(3)坚持奖优罚劣。每月度按照考评成绩分数兑现奖励或处罚。
(4)考核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出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
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方式,以日检、周检、月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考核
评分。
三、考核内容
参照《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执行。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和相
关部门要求,有权调整考核办法相关细则,乙方须无条件执行。服务期内相关服务标准根据相关部
门要求修改提升,双方应按照新的服务标准和管理考核办法细则执行,乙方按照项目作业标准提供
服务并接受考核。
四、考评方式
(1)日督查:由甲方对乙方服务区域考评范围内环境卫生状况和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问题的
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次数不限。
(2)月评分:每月对乙方服务区域的环境卫生的质量等情况进行打分。
五、考评成绩计分方式
(1)按百分制计分:每月考评成绩+加减分情形。
六、考核结果
1.月拨经费:月拨经费每月按当年合同价款÷12 月计算拨付采购人,采购人再根据月考核得
分评定结果计算月服务费用后,拨付乙方。
月考核 70(含) 75(含) 80(含) 85(含) 90(含)
<70 ≥95
得分 —75 —80 —85 —90 —95
33
在扣除 在扣除
在扣除 在扣除
2%以后, 1%以后,
扣款 10%以后, 5%以后,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0
比例 每少 1分 每少 1分 扣 0.5% 扣 0.2%
再扣 再扣
再扣 2% 再扣 1%
0.84% 0.5%
2.实行考评不达标淘汰制度。
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月度考核累计 3次或者连续 2次低于 75 分(含)的或出现一次月度得分 70
分(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同一问题考评不重复扣分,遵循计前不计后的原则。考评的总得分由
金瑞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汇总核算后汇报拨付经费。
第七条 质量管理和监督措施
甲方可以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制定并实施有关质量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对乙方实施严格的监督
管理。其考核内容包括:道路及措施、车辆及设施设备投入计划及管理方案、作业质量安全保障措
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措施、社会服务承诺措施等。
1、乙方必须参与甲方组织各项质量检查评比竞赛活动,并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
据省、市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作相应的修改。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月度考核累计 3次或者连续 2次低于 75 分(含)的或出现一次月度得
分 70 分(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市民投诉事件及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通知处理后没有及时完成的加倍扣分。
4、由上级部门进行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5、不同岗位、不同路段发生相同问题可重复累加扣分,本处罚扣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
一、中标清单及价格: 每月拟支付款项基数为:人民币 元。
二、支付方式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次月起,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拨付给乙方(按每月拟支付款项基数
减去检查扣分款项后确定上月的服务费),乙方每月 10 日前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申报上月服务
费;采购人收到前述票据后办理支付款项手续。
月支付服务费:
月服务费总额=年服务费总额÷12 个月
月实际支付费用=月服务费总额-月考核扣款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34
1、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年)
*10%,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履行合同期满后,无违规、违约等
情况,甲方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返还: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如有扣除,乙方当月应及
时补足,甲方在合同期满、交接完成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乙方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且未经甲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甲方可依法没
收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甲方的
利益,甲方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导致乙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由甲方对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根据《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对乙方实行考核。
乙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承担
相应扣款。
2、乙方的作业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按照考核评
分标准相对应的扣款比例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3、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
(2)严重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经甲方就同一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
(3)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月度考核累计 3次或者连续 2次低于 75 分(含)的或出现一次月度得
分 70 分(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体性信访事件
的;发生恶性服务质量及给主管部门和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主管部门声誉的(连续两
次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关行政部门公开点名批评,群众同一件事投诉三次以上的)。
(5)因乙方经营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导致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和保障正常作业的;
(6)擅自停业歇业或不服从甲方应急保障调度,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
(7)乙方影响、拖延和停止服务,擅自中途停止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外包、分包、转包本项
目所有服务内容或者其他形式变更服务主体的。
(8)违反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达到终止合约的。
35
第十一条 项目到期移交
乙方在服务期内自行承担风险,负责本合同项下运营维护,服务期满后,乙方相关资产及人员
安置方案如下:
1、移交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移交工作小组,移交工作小组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就
移交的范围、工作程序、合同转移、资产移交、人员安置等事项达成一致。
2、服务期满时,乙方项目公司拥有的所有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乙方自
行处理。乙方租赁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按照甲方约定时间,乙方完成租赁设施设备移交手续。
3、乙方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超过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在生效日时不能合理预见的,并且声称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该事件及其后
果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应包括下列事件:
1、雷电、干旱、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风雨、洪水、台风、龙卷风或任何其它天
灾。
2、大规模流行病、饥荒或瘟疫。
3、全国性、地区性或行业性罢工。
二、免于履行
当合同生效日起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全部地或部分地阻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
可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
三、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1、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或知道发生不可抗力之后及时书面通知对
方并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发生情况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该不可抗力发生的时间和预计停止的时
间,以及对该方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影响,并在对方合理要求时提供证明。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3、如果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或知道发生之日起六十(60)日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
件协商一致,合同一方可向对方发出提前终止通知。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与乙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
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
决。
36
3、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
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与赔偿。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一、保险
在服务期间,人员、车辆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为作
业人员及车辆等设备设施购买适用保险,以转移由于突发事件给项目造成的损失,否则,一切后果
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约定
1、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各类项目服务方案、拟派本项目团队管理、技术人员,设备设施配备、
服务承诺及投标文件响应,必须在合同履行中予以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以虚假应标处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将乙方和相关责任单位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和
各采购网予以公布。
2、、本项目合同期内所涉及的税费、成本、利润、各类保险、管理、运维、设备、材料、人
员、纠纷、验收、考核、维修、维护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方全部
承担。
3、本项目合同期内所涉及的运输、人员、车辆、施工、安装、装卸、调试、交通、管理、运
维、纠纷、验收、考核、售后、维修、维护等一切相关的所有安全和意外事故由中标方全部负责,
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无条件响应政策变更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保
证本项目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规范要求及磋商文件规定要求。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甲方受到来自
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保密
1、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负有保密责任,但甲方为充分满足公共监督要求的情况除外。
2、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技术资料等内容向第三方公布,但为满足公共监督要求
而必须公布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双方签订本合同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合同履
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及不可抗拒等情况的变化致使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应立即终止本合同
内容,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7
第十六条:中标通知书、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丙方执壹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 方: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乙 方: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丙 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易微婕
电 话:0795-3216783
年 月 日
38
第五部分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中心-YZQ2020-22
表一、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袁州区金瑞镇长效清扫保洁购买服务项目
1 服务期限 三年
小写金额:
投标报价(元/年)
大写金额:
2
小写金额:
投标报价(元/三年)
大写金额:
3 项目经理
4 投入人员数量
5 备 注
说明: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无效。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9
表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数量/
序号 项目内容 各项分类 单价 总价 备注
单位
社区(集镇)人员配置
项目经理 (元/人/年)
人员综合单
现场主管 (元/人/年)
价 包 括 工
网格员 (元/人/年) 资、保险、
保洁人员 福利、各类
(不含司机等其 (元/人/年) 加班费、服
1 人工费用 它人员) 装、证书、
行政村人员配置 体检等于投
标人认为的
现场主管 (元/人/年)
一切与员工
垃圾清运工 (元/人/年) 相关的所有
保洁人员
(元/ 费用人/年)
(含 4 名网格员)
……(可自行加) (元/人/年)
设备 包括所有设
备、工具、
设备、物 物料劳保
2 药剂、耗材
料劳保
……(可自行加) 及其维护费
用
保险
3 五险一金
公积金
4 管理费用 包含净利
5 税金
6 其他
注:按月支
投标总价 小写: 付,按实际
(元/年) 大写: 服务人数及
时间结算。
注: 1.如若因招标人工作需要,各岗位出现确需人数增减的情况,将根据上述表格第一项“人工
费用”内相应岗位的“人员综合单价”调整相应费用,其他项报价均保持不变,投标人应考虑在内。
40
2.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相应磋商文件。
3.此表“投标总价”报价应与 “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
4.如果免费请在该备注栏内注明“免”,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
不留空白。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格 式)
致: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编号:中心-YZQ2020-22)的投标邀请,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
及中标后签订合同等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规定
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3、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自愿完成项目供货及售后。
4、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
权利。
5、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由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提交包括下述文件在内的共三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9.1 开标一览表
9.2 售后服务承诺书
9.3 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9.4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42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参加 项目 (项目:中心-YZQ2020-22)
投标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部门:职 务: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被授权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43
三、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
一、投标供应商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
1、企业名称:
2、成立(注册)日期及地点: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4、企业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6、政府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
手机传真
6、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二、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
1、注册资本:
2、实收资本:
3、近期资产负债表:
3.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3.2 流动资金:
3.3 长期负债:
3.4 短期负债:
三、投标供应商目前涉及的诉讼案或仲裁的情况(如有如实填写)
涉及的另一方或另几方 争端的原因 涉及的金额
投标供应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4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对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各要求作逐条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5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磋商文件的 投标文件的
序号 说明
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
投标人应对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的商务条款(含附件:金瑞镇城乡环境卫生《考
评标准》)和“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作逐条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6
六、服务方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7
七、业绩情况概况
业主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价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8
八、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产品名称:
产品厂家名称:
售后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9
九、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处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0
十、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此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51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