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机房UPS集成项目已具备标前评审条件,现于合作伙伴库内(业务类型:UPS设备、机房集成建设服务)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本项目。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数据中心机房UPS集成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1129-050)
1.2委托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组织方式:标前评审
1.5标前评审项目概况:64套500kVA的UPS设备(含电池监控板、厂验),预算含税金额为8953088元,税率13%;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及培训服务(含乙供电缆),预算含税金额4288000元(其中电力电缆金额2660480元,税率13%;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培训金额1627520元,税率9%)。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合作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总预算、中选供应商数量详见下表(由需求提供):
标段 |
合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总预算 (元) |
中选供应商数量 |
交货/实施地域 |
|
一 |
UPS |
UPS 500kVA |
套 |
64 |
8953088 |
1 |
天津市 |
电池监控板(具备保护功能) |
套 |
64 |
|||||
厂验 |
项 |
1 |
|||||
二 |
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及培训服务 |
乙供乙装,ZA-YJVR-1*240mm2(含铜鼻子),蓄电池与UPS之间直流电缆,每台UPS:正3*ZA-YJVR-240mm2,负3*ZA-YJVR-240mm2 |
米 |
22746 |
2660480 |
1 |
|
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含辅材辅料) |
套 |
64 |
1627520 |
||||
终验后,每6个月提供1次UPS巡检维护服务 |
台次 |
384 |
|||||
培训 |
次 |
1 |
|||||
合计 |
13241088 |
2 |
|
本项目允许中选供应商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下表。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标段 |
合作内容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一 |
UPS |
8953088 |
二 |
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及培训服务 |
4288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64套500kVA的UPS设备(含电池监控板、厂验),预算含税金额为8953088元,税率13%;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及培训服务(含乙供电缆),预算含税金额4288000元(其中电力电缆金额2660480元,税率13%;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培训金额1627520元,税率9%)。
2.2标段一:
2.2.1合作内容:64套500kVA的UPS设备(含电池监控板、厂验),预算含税金额为8953088元,税率13%。
2.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2.2.3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2.4交货地点:天津市,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2.5本标段仅允许在招募阶段入围【业务类型:UPS设备】的供应商参与。
2.3标段二:
2.3.1合作内容: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及培训服务(含乙供电缆),预算含税金额4288000元(其中电力电缆金额2660480元,税率13%;安装、调试、巡检维护、培训金额1627520元,税率9%)。
2.3.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3计划工期:自到货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验收。
2.3.4保修期:自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3.5实施地域:天津市。
★2.3.6中选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工前办妥雇主责任险或在开工前为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险赔付金不少于[130]万元人民币),保费由中选供应商支付。
★2.3.7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要求:中选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
★2.3.8本标段仅允许在招募阶段入围【业务类型:机房集成建设服务】的供应商参与。
2.4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合作伙伴基本资格要求:
3.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委托人和标前评审代理机构。
3.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前评审项目应答。
3.1.3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前评审项目应答。
3.1.4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应答人须承诺本项目为委托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标段一资格要求:
3.2.1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UPS设备销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900万元人民币。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及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2)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UPS设备销售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UPS设备销售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4)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3.2.2应答产品要求:
(1)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应答产品(UPS设备)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注:(1)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时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的,须提供承诺函(内容须包含对该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承诺,内容自拟),否则不予以认可。
(2)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应答人。
(3)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UPS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标段二资格要求:
3.3.1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机房设备安装(设备范围为UPS、开关电源、电池、配电系统、电缆、空调)施工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及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2)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机房设备安装施工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机房设备安装施工服务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业绩有效时间: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4)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3.3.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3.3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建设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含至少1名安全员),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建设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巡检维护人员:不少于2名,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注:(1)施工人员中安全员不得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用,如复用,涉及的施工人员无效。上述除序号(4)(5)施工人员、巡检维护人员可复用外,序号(1)(2)(3)要求的三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段内人员不得复用,否则相关人员无效。
(2)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3)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前评审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前评审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前评审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标前评审项目提供标前评审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前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标前评审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前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标前评审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前评审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标前评审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施工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仅考察标段一应答人)
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标前评审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标前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标前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标前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标前评审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标前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标前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参选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标前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标前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标前评审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标前评审文件费用: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线下支付,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25181
转账事由:标书费—UPS集成
注:标前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及时将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发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标前评审文件。
5.4标前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仅支持数电发票,请确保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开票信息无误,我公司将依据平台开票信息进行开票。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
6.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参选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
6.3参选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平台下载标前评审文件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参选人撤销应答文件。
(4)因参选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应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
(5)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参选人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标前评审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参选人请在标前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参选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
8.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前评审公告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监督部门:天津铁塔纪检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58号
邮 编:300000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刘盛林、张继旺、刘强、勾慧敏、刘博瑶、杜赫、杨伟、姜海洋
电 话:13042293122、18100106423、19902193118
传 真:/
电子邮件:13042293122@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异议接收邮箱:18100106423@163.com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