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校园卡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7+1K(FM1208M01)
1、校园卡技术参数
(1)通信协议:ISO/IEC14443-A
(2)MCU指令兼容8051
(3)工作频率:13.56MHZ
(4)Triple-DES协处理器
(5)数据传输速率:106Kbit/S
(6)存储器参数:
①程序存储器:32KX8bitROM
②数据存储器:8Kx8bitEEPROM
③256X8bitiRAM
④384x8bitRAM
(7)高速加密处理:支持RSA、支持DES
(8)高可靠性EEPROM
①擦写时间:2.4ms
②擦写次数:EEPROM满足10万次擦写指标
③数据保存:EEPROM满足10年数据保存指标
(9)典型处理时间
①识别一张卡:3ms(包括复位应答和防冲突)
②典型交易过程:<350ms
(10)安全性
①有反电源分析模块
②有高低频检测复位模块,芯片工作频率超出检测范转自动复位
③ROM反逆向提取,存储器数据加密
(11)卡片内置线圈不少于3圈
(12) CPU卡片的COS系统,必须完全支持学校已有的一卡通系统的所有种类终端设备。
(13)卡片提供商每年按学校需求分批提供已加密成功的卡片,学校不再组织人员对校园卡进行加密处理。
2、校园卡个性化印刷:
(1)采用双面四色胶印,卡片正面、背面图片分辨率均为300 pixels/inch以上,数码印刷效果要与我校提供的样卡一致,色差需小于5%
(2)卡片厚度与我校提供的样卡一致(1mm)
(3)如果不为人像卡需提供卡片相应数量的卡套
3、校园卡信息保密:
师生信息乙方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张
33000
10
330000
合同金额小写:33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按三年六批次送货,每年分两批次送货,第一批为三月底前交货,第二批八月份交货。具体送货时间及数量以学校通知为准。
乙方按学校需求分批提供已加密成功的卡片,专人专车送至长沙学院致远楼一楼校园卡服务中心。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乙方按批次免费提供交货数量的千分之六的备损卡给甲方。
5.2.3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肆年,在质保期内免费使用、升级、维护。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4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软硬件设备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5.2.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3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4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4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1)对系统定期维护计划,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2)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3)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4)培训:乙方指定负责培训不少于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5)售后服务联系人: 夏冲联系电话:1375511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