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9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锦泉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瑶187513058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010318000998 项目名称 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A3206010318000998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9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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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搬迁置换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用地约12亩,总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总投资约5723万元,建筑单体四层框架结构及单独的焊接考场、保安室、室外配套工程(供电、供水、道路广场、排污排水、绿化景观、消防、智能化、路灯及标识标牌等)。

2.1.3合同估算价: 4500 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费)。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如张謇企业家学院提前交付,本项目必须与张謇企业家学院同步竣工交付)。

其中设计工期:中标后10天具备送审条件,收到审图意见后2天内进行回复。

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其他: 本工程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一)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桩基、地基处理(含河道暗渠)、基坑及降水、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报警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五方通话系统、LED大屏、能耗监测系统、机房工程、桥架管路系统、室外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等)、电梯、消防(含监控、报警、灭火系统等)、防雷、抗震支架、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钢结构、膜结构、门窗、幕墙、室外配套、综合管线、景观绿化、配电房、给水泵房、消防泵房及消控室、各专业机房、临时电、正式供电(含电能质量评估、谐波治理方案评审等)、开道口、充电桩、太阳能光伏系统、标志标牌标识标线、交通设施等专业、各单体出入口和停车场雨棚;

2)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绿建验收自评报告);

4)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室外雨污水、给水、消防、消防电气、雨水回用、供电、智能化、通信管线,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污水处理、路灯、交通设施、大门、标志标牌标识标线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消防、雨污、智能化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等);

5)本项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控室、雨水回用系统与张謇学院合用,为本项目服务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控室、雨水回用设备,以及本项目与张謇学院消防泵房、消控室、雨水回用系统连接管线的设计;

6)二次深化设计,上述所有专业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且须同步设计到位,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7)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如有);

8)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施工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场地清表、桩基、地基处理(含河道暗渠)、基坑及降水、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报警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五方通话系统、LED大屏、能耗监测系统、机房工程、桥架管路系统、室外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等)、电梯、消防(含监控、报警、灭火系统等)、防雷、抗震支架、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钢结构、膜结构、门窗、幕墙、室外配套、综合管线、景观绿化、配电房、给水泵房、消防泵房及消控室、各专业机房、临时电(含箱变租赁)、正式供电(含谐波治理、配电房高低压设备、电缆等)、开道口、充电桩、太阳能光伏系统、标志标牌标识标线、交通设施等专业、各单体出入口和停车场雨棚。

2)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室外雨污水、给水、消防、消防电气、雨水回用、供电、智能化、通信管线,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污水处理、路灯、交通设施、大门、标志标牌标识标线等。

3)本项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控室、雨水回用系统与张謇学院合用,为本项目服务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控室、雨水回用设备,以及本项目与张謇学院消防泵房、消控室、雨水回用系统连接管线的施工;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详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及通过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且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1家,必须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1家,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9 月11日至2023年 10月2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川区教育路25号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

施锦泉

杨工

联系人

周瑶

电话

13806291768

0513-59001129

电话

18751305862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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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422353149@qq.com

20239 月11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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