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板便携式计算机一批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板便携式计算机一批
项目信息
竞价项目名称:平板便携式计算机一批
竞价项目编号:南财采竞(2022)27号
包件名称:平板电脑6台
包件编号:南财采竞(2022)27号-1
竞价时间:2022-06-02
成交金额:22000.0
采购单位: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成交单位:宜宾市翠屏区俊琴电脑经营部
附件:
DOC060222-06022022094636.pdf
DOC060222-06022022094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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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合同
项目编号:南财采竞202227号(2022)27号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乙方(卖方):宜宾市翠屏区俊琴电脑经营部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中标通知书;乙方中标的投标书;竞价公告;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
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乙方需根据竞价公告、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按照以下采购清单向甲方提供产品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人民币:元) |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V75G参数:MediaTek迅鲲1300T芯片,屏幕类型IPS,屏幕比例16:10,屏幕尺寸:10.4英寸,分辨率:2560*1600,运行内存:6GB,内存容量:128GB,可扩展容量:最大支持512GB,系统:Android,支持分屏应用。电池容量7001-8000mAh,后置摄像头1300W,前置摄像头800W,5G全网通 | 华为荣耀 | 台 | 2750 | 8 | 22000 | |
合计金额: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
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
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二、乙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18784668465。
乙方于2022年5月7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买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
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甲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甲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陈俊杰二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3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3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
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
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10日内对合格货物应
签署无异议的《宜宾市政府采购验收结算单》(以下简称《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验收单》上
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
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10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乙方未在接到甲方异议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
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4.甲方应将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
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
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和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五、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包装要求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
2
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七、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
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八、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
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
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
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
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
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十、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获取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前,已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壹万元人民币的年度保证金,若乙方有
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具体操作详见《《宜宾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年度保
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网上曝光、暂停或取消网上竞价
供应商资格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直至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十一、付款方式及期限
市本级甲方采购资金结算,由乙方凭验收等相关手续到本单位直接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开户名称:宜宾市翠屏区俊琴电脑经营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帐号:15944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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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提请位于_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
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
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4份,由
甲、乙方各执1份,报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各1份。
恶和现雄
2.本合同经甲、乙各即生效。
外
电脑
甲方(买方):宜宾资文乙方(卖方):宜规划局南溪区分局经营部
2
(盖章)(盖章)屏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北好可5s地址:宜宾市经纬商场三曼氏东街街交汇处
层B-1号
E
电话:08313322348电话:187846684
联系人:陈俊杰联系人:李琴
开户名称:宜宾市翠屏区俊琴电脑经营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熊伟帐号:159447264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7022年5月24日
)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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