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部分规划、测绘技术服务和乡镇(街道)测绘及关联业务劳务外包采购 合同公告
金额
89.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2100900592
预算金额89.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210090059-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自然资源测绘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艾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部分规划、测绘技术服务和乡镇(街道)测绘及关联业务劳务外包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21009005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部分规划、测绘技术服务和乡镇(街道)测绘及关联业务劳务外包采购 职业中介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892840
 合计金额小写: 89284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贰仟捌佰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用项目说明

费用标准

费用计算

(元/年)

1

年人工成本

N

1.根据外包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外包服务人员每年所发生的人工成本

2.包括:人员工资、补贴/津贴、福利、奖金、补助、个人所得税、员工超时加班的加班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单位部分、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

以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为准(单位:元/年)

884200

2

年服务费

C

1.根据外包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外包服务人员人数,按照费用固定标准按年收取

2.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服务的成本和合理利润等费用

3.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的增值税税金

固定标准:c

c:120元/人/月;

8640

3

年费用合计

A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劳务外包服务费用合计

A=N+C=89284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服务费标准及其它费用说明

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本合同外包服务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标准为:详见附件2《服务费用标准》。

4.1.2甲方以公历月为周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月12 日前,乙方以收费通知单的形式向甲方发送收费清单,具体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当月15 日前安排付款,并确保当月月底前服务费准时到达乙方帐户。

4.1.3甲方须填写乙方提供的汇款登记表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详见第十章第1项)。甲方若指定第三方付款,甲方、乙方、付款方必须签订《第三方汇款协议》,付款方延迟付款的责任仍由甲方承担。

4.1.4乙方针对每一位客户每一收费期的每一笔收费编制了唯一的通知单号。甲方在汇款时,应在用途栏里分别注明对应通知单号及各自金额,以界定不同客户不同期间的不同交费内容及具体金额

4.1.5甲方在办理汇款时,应完整、准确填写汇款凭证要素,仔细核对无误,以保证款项及时到帐。

4.1.6甲方汇款过程中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仅以帐户实际入帐人民币金额判断是否满足结算条件。若实际入帐金额小于应收额时,乙方将通知甲方补足

4.1.7在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发票,本合同开具的是6%增值税专用发票

4.1.8任何一方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湖南艾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800107803508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应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甲方的要求,人员资质要求与甲方公司中标合同中对于人员的资质要求一致。

甲方进行服务变更时,需向乙方提供书面材料,同时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新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要求,具体以最终变更的服务项目及约定为准。

5.2.2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为其服务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并为其服务团队提供工作所需的便利条件及工具。

5.2.3乙方配备督导人员,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甲方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

5.2.4乙方应妥善管理、教育各服务人员,确保各服务人员诚信、勤勉,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乙方的服务人员还应当遵守甲方的行为规范及纪律制度。

5.2.5由于乙方服务人员违反甲方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均由员工承担。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乙方全力协助甲方向员工追究责任与赔偿,但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等连带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服务内容完成后,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合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乙方需要完成的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服务事项进展,并提出改进意见。

3、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时发生意外、工伤、纠纷及其他紧急事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

4、甲方应在乙方解决、处理、协商服务人员的意外、工伤、纠纷及其他紧急事件时,积极给予协助,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据。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双方约定的所有费用。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服务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以外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乙方服务人员的意外伤害事件或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甲方应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安全、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公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必需的办公设备等工作条件。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保守甲方秘密,并有权要求乙方与乙方服务人员订立保密协议。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时佩戴甲方标识。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期提供服务,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周期定期与甲方核对工作情况。对确需变更甲方服务要求的,应当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完成服务事项的考察情况及意见,及时做出整改,以保证服务事项的执行不受影响。

3、乙方应教育乙方服务人员尊重甲方的企业文化,遵守甲方的操作规范、风险控制机制和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事项行使必要的管理权,但该管理权的行使不得损害甲方商业利益,且不得违反甲方对完成本合同服务事务的要求。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选定、分工安排及考核;服务事项评估及验收。根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可以将上述管理权限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甲方行使。

5、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工作时应佩戴乙方的标识,或按甲方要求佩戴甲方的标识。

6、乙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损害乙方服务人员人身、财产利益等行为提出意见和整改要求。

7、乙方服务人员与乙方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具有任何劳动法律关系。

8、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与其服务人员订立保密协议,要求乙方服务人员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甲方保密信息。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报价、合同文本、以及双方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双方均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秘密信息。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7.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不支付服务费,且在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6乙方对于由乙方主导进行的协商或在参与因乙方履行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诉讼过程中,乙方应使甲方免于遭受并应补偿甲方因乙方前述行为而直接导致的相关主张、要求、责任、诉讼、法律程序、损失、成本及合理的律师费。该等补偿不应该包括如下损失:利润/节省的开支、商业机会、善意行为、税收、间接损失(包括特殊的或继而产生的)、第三方合同项下的诉求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若《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到期终止,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提前终止,则《劳务外包服务合同》项下全体服务员工的经济补偿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亦可选择承继全部服务员工在《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存续期间的工作年限以避免该笔款项的发生。

11.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国家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提供服务的地区的规定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条款,以达符合相关规11.3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认同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本合同与附件冲突时,以附件为准。

11.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认真遵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如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以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附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镇花明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公馆二期二栋4楼
法定代表人: 刘春明 法定代表人: 唐白
委托代理人: 陈苹果 委托代理人: 李芳
电话: 0731-89890622 电话: 0731-82890058
传真: 0000-00000000 传真: 0731-828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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