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股权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公示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东风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股权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经济行为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济事项情况介绍
内容:根据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关于同意对联友科技增资的决议》(深东实 临董字 [2019] 06号)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股权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二、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内容: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关于同意对联友科技增资的决议》(深东实 临董字 [2019] 06号)
三、评估委托方
内容:深圳市东风南方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估机构的选聘方式
内容:通过招标方式选定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此项目进行资产评估。
五、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资质
评估机构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沪财企备【2017】7号
注册评估师姓名:崔松 陈丽薇
注册评估师编号:31100018 31180116
六、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参考评估报告中描述)
内容: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选派资产评估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历经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驻企业,开始评估工作、完成现场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书,具体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包括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对不动产和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
(五)确定评估方法并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调查了解,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同时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市场资料及信息,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六)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及盈利预测的复核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商业模式、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根据被评估单位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七)评定估算及内部复核
整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市场资料及信息,在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按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及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各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资产评估结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人。
七、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内容:项目名称: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股权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项目评估。
被评估单位: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股权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被评估单位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估结论为9,700.00万元(人民币玖仟柒佰万元整),较审计后报表所有者权益3,654.03万元,评估增值6,045.97万元,增值率165.46%。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9%股权对深圳联友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之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八、评估结果汇总表
内容:八、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5,616.22
非流动资产 3,677.58
其中:固定资产 3,461.09
在建工程 0.00
无形资产 93.64
长期待摊费用 122.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资产总计 19,293.80
流动负债 15,639.77
非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15,639.7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654.03 9,700.00 6,045.97 165.46
九、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如公示范围内企业员工要查阅评估资料,需按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携带身份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到经营规划部查阅评估资料。 联系人:马晓亮 电话:020-37719651 邮箱:maxl@dfl.com.cn
公示期自12月10日—12月17日,凡对该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反映,联系人:毕小平 电话:027-84283463 邮箱:bixp@dfl.com.cn。公司将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深圳市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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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