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供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供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供配电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15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2日
开标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供配电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伍佰伍拾万叁仟零捌拾元陆角玖分(15503080.69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陶淑敏
联系电话:0551-66223281
公示期: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