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440113-04-01-210920
预算金额548.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020-848922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市桥街德兴社区东秀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市桥街德兴社区东秀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0113-04-01-210920

投资项目名称

市桥街德兴社区东秀园小区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市桥街德兴社区东秀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市桥街德兴社区东秀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番禺区及市桥街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对市桥街德兴社区东秀园小区开展微改造项目,涉及改造范围约2.62万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公用部分和小区公共部分,分别为楼栋三线、楼栋消防、化粪池清疏、室外消防、小区道路沥青铺装、人行道地面铺装、监控设施、修缮围墙、室外三线捆扎、外立面整饰(电房)、小区绿化、小区公共空间、小区入口、儿童娱乐设施、非机动泊位、信息宣传栏、无障碍设施、适老化设施等(具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图纸为准)。 项目风险提示:本项目招标范围不包含楼栋门、门禁、楼道修缮、外立面整饰工程,但承包人应提供上述工程施工交接面配合服务,保证上述工程顺利实施。

招标内容

(1)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和审计部门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4)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5)按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7)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8)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9)发包人认为应当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5488535.8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1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04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中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20-3480988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富石路315号4梯717-722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1868887828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发布责任人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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