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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住宅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住宅燃气采暖热水炉
集中采购/标段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申请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各申请人:
我公司对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住宅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进行如下补遗: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9条调整为:
“本次由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住宅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招标,按招标流程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①非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单位,由招标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并由招标人、招标人代建业主或下属项目公司(全资或控股)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②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单位,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并由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其代建业主或其下属项目公司(全资或控股)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具体由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约定)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③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单位,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共同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并由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代建业主或其下属项目公司(全资或控股)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共同(具体由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约定)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3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和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资格预审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由“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十部分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所提供业绩的产品品牌须与申请人申请本项目的产品品牌一致。拟投标国产两用型非冷凝炉24KW产品型号须与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八部分《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中的型号一致。”
调整为
“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十一部分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所提供业绩的产品品牌须与申请人申请本项目的产品品牌一致。拟投标国产两用型非冷凝炉24KW产品型号须与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九部分《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中的型号一致。”
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3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和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资格预审自评情况表》技术性能指标由“申请人完全响应第四章《八、申请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表格中的招标标准,在此前提下,申请人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个数:”
调整为
“申请人完全响应第四章《九、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表格中的招标标准,在此前提下,申请人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个数:”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一)申请函附录》增加以下内容:
5.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五、联合体协议书》调整为:
五、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申请(投标)。现就联合体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资格预审(招标)项目申请(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申请(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责任分工: 。
5、项目合同签订: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联合体其他成员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共同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日
注:1.项目合同签订分工须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9条约定
2.本协议书为联合体申请(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申请(投标)时不需填报。如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申请(招标),删除“五、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变为“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其他的依次类推。
3.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
6.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二)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的“注1.“近年已完成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单项目合同】、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扫描件,以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单项目合同】等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调整为
“注1.“近年已完成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其协议期内单项目合同或单个项目合同】、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扫描件,以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其协议期内单项目合同或单个项目合同】等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二)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的“(2)单项目合同乙方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需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明资料即可:”
调整为
“(2)单项目合同乙方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需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明资料即可(同时适用于提供单个项目合同的情况):”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集中采购/标段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申请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各申请人:
我公司对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住宅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进行如下补遗: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9条调整为:
“本次由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住宅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招标,按招标流程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①非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单位,由招标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并由招标人、招标人代建业主或下属项目公司(全资或控股)与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②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单位,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并由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其代建业主或其下属项目公司(全资或控股)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具体由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约定)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③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单位,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共同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并由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代建业主或其下属项目公司(全资或控股)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共同(具体由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进行约定)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3评分标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和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资格预审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由“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十部分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所提供业绩的产品品牌须与申请人申请本项目的产品品牌一致。拟投标国产两用型非冷凝炉24KW产品型号须与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八部分《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中的型号一致。”
调整为
“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十一部分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所提供业绩的产品品牌须与申请人申请本项目的产品品牌一致。拟投标国产两用型非冷凝炉24KW产品型号须与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九部分《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中的型号一致。”
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3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和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三)资格预审自评情况表》技术性能指标由“申请人完全响应第四章《八、申请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表格中的招标标准,在此前提下,申请人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个数:”
调整为
“申请人完全响应第四章《九、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表格中的招标标准,在此前提下,申请人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个数:”
4.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一)申请函附录》增加以下内容:
7 | 承诺2 | 合同签订方式满足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10.19 条约定 |
5.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五、联合体协议书》调整为:
五、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申请(投标)。现就联合体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资格预审(招标)项目申请(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申请(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责任分工: 。
5、项目合同签订: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联合体其他成员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共同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日
注:1.项目合同签订分工须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9条约定
2.本协议书为联合体申请(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申请(投标)时不需填报。如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申请(招标),删除“五、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变为“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其他的依次类推。
3.其中涉及联合体成员数量的格式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
6.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二)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的“注1.“近年已完成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单项目合同】、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扫描件,以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单项目合同】等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调整为
“注1.“近年已完成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其协议期内单项目合同或单个项目合同】、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扫描件,以货物进场验收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类似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和其协议期内单项目合同或单个项目合同】等扫描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单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二)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的“(2)单项目合同乙方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需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明资料即可:”
调整为
“(2)单项目合同乙方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需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明资料即可(同时适用于提供单个项目合同的情况):”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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