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270601800565001
预算金额98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春喜136075716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靖县山城镇荆江右岸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565001
地区:
南靖县
来源平台: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9-28 10:33:44

业主单位: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565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19 15:46:45

项目名称:
南靖县山城镇荆江右岸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地点:
南靖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对南靖县荆江右岸(荆南路至南环路)2公里左右的人行道进行整治提升,主要内容包括铺装步道,建设生态停车场、文化廊架、挡墙装饰以及形象节点等,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气及相关设施。

项目联系人姓名:
梁春喜

联系方式:
13607571619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565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28 10:33:44

招标项目名称:
南靖县山城镇荆江右岸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漳州市南靖县

招标人名称: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代码:
11350627003922633X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410100559633036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983.57万元,对南靖县荆江右岸(荆南路至南环路)2 公里左右的人行道进行整治提升,主要内容包括仿木铺装5963平方米、 EPDM 地垫128平方米,生态停车场271平方米及文化廊架、 鱼鳞坝加过水汀步、挡墙装饰以及形象节点等,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气及相关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山城镇荆江右岸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31238.5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



标段1:
南靖县山城镇荆江右岸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E3506270601800565001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南靖县山城镇荆江右岸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813.12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9-27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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