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02-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3〕5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WG2023-1 | 宗地总 面积 | 1992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F04-06(之一)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4.0,4.5 | 建筑密度(%) | 60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150 | ||
主要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19325.3平方米 | ||||
旅馆用地 | 597.7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15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24923BA0001| 4418023BA0013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140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4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9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3日10时 | ||
备注 |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位置: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组团。 三、用地性质:商务/商业用地(B2/B1)。 四、实用地面积:19923.0平方米(29.885亩)。 五、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容积率:4.0<容积率4.5,79692.0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89653.5平方米,其中:商务用地(B2)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86963.9平方米,且总部企业自用办公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应大于总部办公计容建筑面积的30%,竣工验收5年后方能对外出售、出租,其他物业可分割销售;商业用地(B1)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689.6平方米(不得建设公寓及临街商铺)。 2.建筑密度:60%,其中塔楼25%。 3.绿地率:1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50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5.停车配建比例:20%(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1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在每个车位上安装预留充电设施电源接口(插座),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要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38号),超高层建筑要加强节能管理,项目设计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层平面利用率一般不低于80%、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设计。 7.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2〕15号),当绿地率指标大于等于20%时,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当绿地率指标小于20%时,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可在上限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下限,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5%。 8. 鼓励项目自主积极探索装配式建造方式或预制部品构件应用,在控制投资成本的前提条件下,可采用预制楼板、预制楼梯、ALC内隔墙进行建造。 六、宗地用途明确为商务金融用地和旅馆用地。 七、土地出让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八、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汕华规函〔2022〕31号《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F04-06(之一)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按照《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办法》,取得华侨试验区现代产业项目(总部经济类)认定函。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2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2月2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3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签订《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等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由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相关部门办理。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价款自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七)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