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yh220027-02zg
预算金额5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滕世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润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倧瑞182487817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编号: BYH220027-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桥商务区北片区四条支路及M地块地下连通道建设工程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两桥商务区北片区四条支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谷规建建字[2019]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990.5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990.5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润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雨花台区两桥片区
        2.1.2 工程规模: 两桥商务区北片区四条支路建设工程拟建四条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全段红线宽均为16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道路全长约1901m,其中最大排水管径1200mm。M地块地下连通道建设工程主要是连接M地块与南北两个地块地下负一层,连接通道共两处,用地面积约831平方米,每处结构宽约8.4m,长约21m。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含现有道路道口改造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地下连通道建设工程(含连通道基坑支护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 59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12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两桥商务区北片区四条支路及M地块地下连通道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地下连通道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综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后续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各阶段设计深化、设计调整、完善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的各项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与竣工验收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地下连通道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3、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3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备注: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2、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2021年连续三年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70%(提供施工企业2019-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4.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和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4.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1: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2)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3)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4)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0.4分)
(5)绿化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满分0.4分)
备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分;②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06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润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809室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滕世权
联      系     人:刘倧瑞
        电       话:025-86880000
电              话:18248781752
        传       真:
传              真:025-6608120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266fe7a3-1724-4c0e-b00a-6db6d3add44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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