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油气井测试分公司2024-2026年33大类防爆灯塔招标采购项目(定商定价)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25zbzb20240611-000-001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油气井测试分公司2024-2026年33大类防爆灯塔招标采购项目(定商定价)
招标项目编号:ORG6125ZBZB20240611-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油气井测试分公司预计采购一批33大类防爆灯塔,本项目有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64.8万元(含13%增值税)。货物名称、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定商定价,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所供产品质量合格,达到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3、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本项目的中标人若在合同履约期内成为渤海钻探工程公司物资采购业务的战略供应商,则供货期限在原定基础上延长 1 年。若集团公司或渤海钻探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执行集团公司或渤海钻探集中采购结果,本结果自动终止。
4、交货期:接收需方订货通知后,3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公司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四川、河北等区域。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能源一号网中必须具有该项目物资品种的准入且处于正常状态(供应商状态及投标产品状态均为正常状态),提供能源一号网物资八位码(33030521)截图,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为制造商;
2. 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物资采购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年度供应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满足本项目需求)和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满足本项目防爆等级,检验机构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
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资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
4.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7.提供供应商履约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6-12 08:00:00 至2024-06-18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购买)登记表、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图片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办公室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成功后与招标办公室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名资料。
2、发送招标文件,确认接收。待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查收购买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情况,资料无误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购买人邮箱,发出视为送达,注意查收招标文件。 注:未按以上程序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收以其他方式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和信息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保留进一步追查招标文件来源的权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油气井测试分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七、开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09: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油气井测试分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
招标组织部门: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招标室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渤海钻探油气井测试分公司招标室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黄女士,电话:0317-2551996,
电子邮箱:huangxin1@cnpc.com.cn;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银行廊坊万庄支行
帐 户 名: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
账 号:1300 1705 7080 5050 070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油气井测试分公司2024-2026年33大类防爆灯塔招标采购项目(定商定价)
招标项目编号:ORG6125ZBZB20240611-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油气井测试分公司预计采购一批33大类防爆灯塔,本项目有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64.8万元(含13%增值税)。货物名称、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定商定价,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所供产品质量合格,达到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3、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本项目的中标人若在合同履约期内成为渤海钻探工程公司物资采购业务的战略供应商,则供货期限在原定基础上延长 1 年。若集团公司或渤海钻探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执行集团公司或渤海钻探集中采购结果,本结果自动终止。
4、交货期:接收需方订货通知后,3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公司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四川、河北等区域。
6、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能源一号网中必须具有该项目物资品种的准入且处于正常状态(供应商状态及投标产品状态均为正常状态),提供能源一号网物资八位码(33030521)截图,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为制造商;
2. 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物资采购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年度供应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满足本项目需求)和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标的物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满足本项目防爆等级,检验机构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
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资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
4.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7.提供供应商履约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6-12 08:00:00 至2024-06-18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购买)登记表、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图片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办公室项目负责人邮箱,发送成功后与招标办公室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项目负责人收到报名资料。
2、发送招标文件,确认接收。待确认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查收购买人提交的书面资料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资料情况,资料无误的,将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购买人邮箱,发出视为送达,注意查收招标文件。 注:未按以上程序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收以其他方式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和信息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保留进一步追查招标文件来源的权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油气井测试分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4、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七、开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09: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油气井测试分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
招标组织部门: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招标室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石油矿区渤海钻探油气井测试分公司招标室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黄女士,电话:0317-2551996,
电子邮箱:huangxin1@cnpc.com.cn;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银行廊坊万庄支行
帐 户 名: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油气井测试分公司
账 号:1300 1705 7080 5050 070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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