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渝航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河南中烟原烟、成品片烟、丝束和烟用材料调剂运输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河南中烟原烟、成品片烟、丝束和烟用材料调剂运输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4年河南中烟原烟、成品片烟、丝束和烟用材料调剂运输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1招标编号:TC239102X
2.2运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时间;
2.3招标范围:
(1)省外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项目:省外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项目包括省外复烤加工企业、商业公司、其他工业企业到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烟叶仓库间的烟叶运输服务,以及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烟叶仓库到品牌合作生产企业的烟叶运输服务。
(2)原烟运输项目:原烟运输项目为烟叶产区内原烟至复烤加工企业的运输服务。
(3)省内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项目:省内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项目包括河南省内复烤加工企业、商业公司到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烟叶仓库间的烟叶运输服务(含公司二次混配退出旧片烟箱的运输服务)。
(4)丝束运输和烟用材料调剂运输项目:丝束运输是指从丝束生产企业运送丝束到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或其它嘴棒加工企业的运输服务;烟用材料调剂运输包括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间烟用材料的调剂运输服务,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仓库到品牌合作生产企业的烟用材料运输服务,以及出口烟用材料由各卷烟厂至出港港口间的国内段非集装箱运输服务等。
2.4标段划分: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发货地
到货地
运输类型
年度预估数量(担)
1
贵州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156750
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复烤厂
原烟运输
70000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复烤厂
原烟运输
110000
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
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复烤厂
原烟运输
20000
2
福建、东北、江西
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114475
黑龙江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勃利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52250
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市公司
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
原烟运输
45000
福建省烟草公司龙岩市公司
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
原烟运输
21000
江西省烟草公司吉安市公司
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
原烟运输
10000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天昌复烤厂
原烟运输
30000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7000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
黑龙江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勃利复烤厂
原烟运输
40000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黑龙江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勃利复烤厂
原烟运输
25000
3
湖南、广西、工业调剂(含联营加工)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86450
工业调剂(含联营加工)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100000
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62000
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5000
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郴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3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百色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40000
4
四川、重庆、海南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114000
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彭水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66500
四川省烟草公司凉山州公司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复烤厂
原烟运输
80000
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复烤厂
原烟运输
40000
四川省烟草公司德阳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邓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20000
四川省烟草公司达州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邓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20000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重庆烟叶复烤有限公司彭水复烤厂
原烟运输
75000
海南省烟草公司儋州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邓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1000
5
云南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485450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160550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61750
云南保山香料烟公司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14250
河南中烟(国际业务)
瑞丽
烟叶成品运输
2000
河南中烟(技术中心业务)
昆明、汕头
烟叶成品运输
2000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
原烟运输(框篮)
43000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复烤厂
原烟运输
10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51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90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145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92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45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文山州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50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27000
云南省烟草公司昭通市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复烤厂
原烟运输
15000
云南保山香料烟公司
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
原烟运输
65000(2025年度)
6
河南
河南省内各复烤厂、商业公司
河南中烟
烟叶成品运输
970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20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25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驻马店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30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漯河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30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167000
陕西省烟草公司商洛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45000
山东省烟草公司潍坊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20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113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41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123000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天昌复烤厂
原烟运输
171000
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5000
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宝丰复烤厂
原烟运输
30000
湖北省烟草公司恩施州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邓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16000
湖北省烟草公司宜昌市公司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邓州复烤厂
原烟运输
3000
7
丝束
和烟用材料调剂
丝束生产企业
河南中烟下属各卷烟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丝束运输
18000(吨)
河南中烟下属各仓库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河南中烟下属各仓库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烟用材料调剂运输
以实际计划为准
备注:表中数据为年度预估数量,实际运输量根据实际业务量确定,会与本表存在差异,运费按实际运输业务结算,投标时充分评估风险进行报价。

(1)第1-4标段,每个标段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
(2)第5标段确定三名中标人,具体运量分配如下:
第一名负责大理复烤厂至楚雄复烤厂的运输,云南楚雄州、临沧市、红河州公司到大理复烤厂的原烟运输,保山复烤厂、云南保山香料烟公司到河南中烟的烟叶成品返回运输,大理复烤厂到河南中烟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量的40%(偏差不超过±5%),国际业务及技术中心业务的运输。
第二名负责云南文山州公司到大理复烤厂和保山香料烟有限公司到保山复烤厂的原烟运输及云南省烟叶公司到河南中烟的烟叶成品返回运输、大理复烤厂到河南中烟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量的30%(偏差不超过±5%)。
第三名负责云南曲靖市、昆明市、丽江市、昭通市公司到大理复烤厂的原烟运输及大理复烤厂到河南中烟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量的30%(偏差不超过±5%)。
如第5标段(云南)省内增加新的加工地点或直购业务,返回河南中烟的运输业务由第一名中标人负责承运。
承运商出现违反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自愿放弃业务、被实施禁入措施、被暂停或减少业务等情况而调整业务分配的不受业务比例限制。第5标段有三家承运商,因各种原因调减运量,在本标段内滚动分配;如三家承运商均涉及调减运量,调增到第6标段。
(3)第6标段确定两名中标人,具体运量分配如下:
第一名负责济源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漯河市、三门峡市、潍坊市、商洛市公司到复烤厂的原烟运输及省内各复烤厂(含商业公司)到河南中烟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量的60%(偏差不超过±5%)。
第二名负责其他商业公司到复烤厂的原烟运输及省内各复烤厂(含商业公司)到河南中烟烟叶成品返回运输量的40%(偏差不超过±5%)。
承运商出现违反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自愿放弃业务、被实施禁入措施、被暂停或减少业务等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指定另外一名承运商承运相关业务,而调整业务分配的不受业务比例限制。第6标段有两家承运商,因各种原因调减运量,在本标段内滚动分配;如两家承运商均涉及调减运量,调增到第5标段。
(4)第7标段确定两名中标人,具体运量分配如下:按照合同期内一个自然年度中第一中标人先承运7个月(当年7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第二中标人再承运5个月(次年2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合同期限如有调整,两名中标人业务分配月度同步调整。在承运期内,如出现承运商自愿放弃业务、不能及时响应、运力有限、解除或终止合同、被实施禁入措施、被暂停或减少业务等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指定另外一名承运商承运相关业务,并且不受业务分配月度限制;招标人业务需求终止的不受业务分配月度限制。
(5)中标原则: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7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3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的,则按5标段、6标段、7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资格,并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
2.5服务期限:
原烟运输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至少三个月,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合同,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合同到期双方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另行确定。
其他运输合同期限签订两年,合同到期可根据业务实际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如不续签,应至少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公司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以成立之日起;若公司符合免税条件的,须提供免税证明)。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不再后缀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2.2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上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4.2.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核对通过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并下载。请务必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
4.2.4找到要参与的标包,点击“立即购标”,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本项目需要先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点“下载”按钮下载购标审核附件(若有)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好后,通过“上传材料”按钮上传(一次上传一个附件或打包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审核资料提交后需等待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核对,资料审核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按钮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审核资料通过后,即可在“我参与的项目”页面,点击“立即购标”,开始支付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至代理机构,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支付至平台运营公司,发票由平台运营公司出具(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获取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运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开标前对下载者的购买信息进行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运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运营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5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4.6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 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 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 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6.4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8.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榆林南路16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陈先生 陈先生
电    话:0371-69192795、69192771、69192778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1-69192959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9层
联 系 人:吴渝航、白媛媛、葛相祁
电    话:0371-86183092、86182195
电子邮件:wuyuhang@cntcitc.com.cn
招标公告附件:承诺书
2023年04月12日
附件:
承 诺 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在此承诺:
一、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五、依法依规提出异议和投诉,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六、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七、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他行为;
八、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无条件配合提供证据、作证。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接受招标人警示约谈、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三年内不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和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