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措玛村公路等9条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措玛村公路等9条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措玛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帕玛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3】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聂荣县G345线至色庆乡楚口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江仓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朗青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聂荣县G345至色庆乡羽毛雄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X621线至聂荣县尼玛乡格色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X627线至聂荣县色庆乡玛荣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 G345 至尼玛乡色龙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4】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措玛村公路等9条路改建工程(工程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措玛村公路等9条路改建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1)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措玛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4.199公里。本项目主线起点与措玛村相接,终点接来波村委会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 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沥青混凝士(AC-16F)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钢波纹管涵51米/8 道和1-1.5m钢波纹管涵22米/3道。(2)、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帕玛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那曲市聂荣县。路线全长13.996公里。本工程起点本项目起点与楚布村委会口道路顺接,终点接帕玛村委会。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土路肩 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Ф0.5m铸铁管涵8米/1道,1-Ф1.0m钢波纹管涵169米/25道,1-Ф1.5m钢波纹管涵米33米/5道,1-2.0m盖板涵7米/1道,1-3mx1.5m盖板涵9米/1道,1-3mx2.0m盖板涵7米/1道,1-4mx2.0m盖板涵7米/1道,1-4mx2.5m 盖板涵14米/2 道。新建桥梁46米/2座。(3)、聂荣县G345线至色庆乡楚口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13.768 公里。项目起点位于聂荣县色庆乡朗青村公路平交口处,终点位于接Y022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 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金属波纹管涵174.75米/24道和盖板涵28.5米/4道。新建桥梁 66.06米/3座。(4)、 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江仓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6.356公里。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G345线,终点位于江仓村村委会;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 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20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波纹管涵117米/17道和盖板涵49米/7道。 (5)、 G345线至聂荣县色庆乡朗青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4.75 公里。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 G345 线,终点位于朗青村村委会;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 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20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波纹管涵48米/7道。新建桥梁21.02 米/1座。 (6)、聂荣县G345至色庆乡羽毛雄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5.346公里。其中主线长3.877公里,主线起点位于G345线K4228+600处,终点位于羽毛雄村。支线长1.469公里,支线起点位于主线K2+650处,终点接东吉昂村公路;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 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金属波纹管涵174.75米/24道和盖板涵28.5米/4道;新建桥梁66.06米/3座。(7)、X621线至聂荣县尼玛乡格色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11.096公里。本项目1条主线和1条支线,其中主线长9.951公里,主线起点位于X621至格色村的三叉路口,终点位于格色村村委会。支线长1.145 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20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波纹管涵177米/23道和1-1.5m波纹管涵59米/9道;盖板涵7米/1道;新建桥梁63米/3座。(8)、X627线至聂荣县色庆乡玛荣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22.701公里。本项目1条主线和5条支线,其中主线长13.42公里,主线起点位于X627至玛荣村的三叉路口,终点位于玛荣村村委会。支线长9.281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肩2x0.25米+土路肩 2x0.2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SBR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面层+20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波纹管涵84米/13道和1-1.5m波纹管涵283米/40道;盖板涵51 米/7道。(9)、G345线至尼玛乡色龙村公路改建工程: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18.305公里。项目起点位于聂荣县尼玛乡既有三级沥青公路 G345 线岔口,终点位于色龙村。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宽度3.5米,土路肩 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5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厚天然砂砾底基层);新建1-1.0m钢波纹管涵328.8米/49道和盖板涵21米/3道。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2.6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建设工期:12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1亿元(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海拔3000米以上(海拔高度以项目所在地海拔为准)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及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要求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至今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项目总工及项目总工备选人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要求如下: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 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连续、不间断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要求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单位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个标段;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单位最多可投/个标段,最多可中/个标段;
3.3.3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单位最多可投/个标段,可中/个标段;
3.3.4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 3.4 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4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为无效投标文件。
5.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交易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次招标 是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5.6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招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聂荣县 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
邮编:853500 邮编:850000
联系人:索朗加才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408961188 电话:1335695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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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