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19983338
预算金额30685.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贵明024-319183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甲峰024-31918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新民市梁山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招标人名称
新民新基绿电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9983338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99.6% 自筹资金 :0.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4171.1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新建日处理能力500吨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量18. 25万吨。 该工程设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置4.0MPa/ 400°C蒸汽参数的余热锅炉,一套12MW凝汽式汽轮机+12MW发电机,年发电量约0.7967*108kWh,年平均上网电量约0.6453*108kWh/a,配套建设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新建200吨/日渗滤液处理站等。
标段(包)名称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998333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1)或者(2):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环保排放标准:通过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系统联网; (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标段(包)招标范围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9-22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6-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无不良行为记录; (5)通过项目经理网上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 2、设计负责人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热力工程、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2)无不良行为记录。 3、施工负责人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无不良行为记录; (5)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标段(包)估算价
30685.53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具有本表1.4.1“(一)资质条件”要求的1项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2)若组成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格审查等有关证件和资料。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22 08:00至2024-08-28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到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3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9-13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要求:
(一)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企业近3年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2、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或EPC);
(2)具有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以下为最低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施工负责人1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或档案员)1人,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或上岗或从业证书。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692563
招标人
新民新基绿电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梁山镇梁山村
联系人
李贵明
电话
024-31918388
邮箱
4534630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联系人
刘甲峰
电话
024-31918388
邮箱
Ln_xuanyu@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甲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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