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1 10:53:58]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99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120221853号)
2.项目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台(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3.预算金额(万元):320万元
4.最高限价(万元):320万元
5.采购需求: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台,具体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150个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执行。
■2.3.3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4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2: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4.3代理服务费:
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4.4预付款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23号
联系方式:0553580124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联系方式:18119883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18119883287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业务办理平台 | 打造基于自贸区特别清单的审批权限,在审批局内部可全流程办理的特色审批系统自贸区审批业务系统。1、工程改革审批业务:(1)预约管理,企业通过自贸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的预约办理信息的管理功能。(2)电子证照,收集各部门电子证照使用需求,分期、分阶段推进自贸区电子证照库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及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电子证照高频到低频、由易到难的推广和使用的原则,与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和沟通,不断丰富电子证照库的应用场景。(3)综合审批,提供给自贸区对审批事项进行集中受理,受理完成后可发起正式综合审批流程,同时系统根据各部门参与审批事项进行材料受理信息的流转。其中面向部门业务办理过程中,业务申请受理成功后,办件将被流转到办理环节,此环节主要是对办件申请材料的审批,办理人员根据自己的办理权限给出办理意见,在办理环节过程中添加特别程序、办件终止、延时申请、挂起申请、补正申请等功能。2、投资项目审批:(1)审批类申报;(2)标准类申报;(3)备案类申报;(4)流程指引;(5)办事指南;(6)中介服务。3、商事登记业务审批:对企业开办及变更注销等进行技术整合,加快许可审批便利化步伐。4、CA登录、电子表单集成、电子证照分离、定制化打印、提供专属客服解答企业办理事项服务。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
2 | 数据资源应用 | 基于电子证照库、企业画像进行数据数字化加工及平台对接。(1)电子证照系统对接证照调用:通过服务调用的方式,分别从受理、审批、反馈三大环节着手,在流程上实现对电子材料的应用与电子证照的共享。证照获取:升级改造事项申报功能,在每个应交材料目录处,根据当前需要提交的应交材料要件分析是否存在电子证照,并提取证照库中该申请人的电子证照要件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证照颁发:在证照签发环节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将证照的基本信息提交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完成证照数据的准实时推送。(2)与市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对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系统需按照省级标准与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业务对接。申请人网上申请后,政务服务中心后台业务系统开展业务办理,并根据业务审批层级进行上下联动审批。(3)数据数字化加工基于电子证照库、企业画像将信息资源进行技术整合分析后能准确、方便、快捷地提供利用,以满足自贸区审批局对已有数据利用的需求,以及基于各系统之间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共享和交换,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向决策层、管理层和作业层提供可扩展的、个性化的决策支持信息服务。(4)流程编制工具提供所见即所得的基于浏览器应用的流程编辑工具,通过拖拽流程环节,连接环节后可发起验证和发布。每次编制后的流程,会重新生成新的流程数据,对已经启动的业务流程不会有影响。业务流程信息包含:所属类型、业务名称、办理时限、说明。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
3 | 自贸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 针对自贸区业务进行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提高系统稳定性,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提供基于企业画像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辅助在线办理,解决企业网上办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错、系统卡顿等问题,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1.为自贸区设计专属页面,基于企业画像政策类信息定向精准推送功能。2.企业办事众服务指南:网站简介;业务流程;服务咨询。4.企业办理事项:事项列表;事项清单;事项指南;事项咨询;事项预申报。5.我的立项:立项申请;项目查看;项目事项申报办件列表;办件进度查看;办件补正;办件评价。7.咨询建投诉建议:我的咨投建;新增咨投建;后台咨投建处置、咨投建公开。8.提供专属客服为企业办理事项进行专业解答服务。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
4 | 综合数据展示中心 | 针对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可实现固定格式统计、自定义统计等统计方式,并能以数据报表和图形(如:饼图、柱状图、走势图等)的方式直观的表达出来。主要包含业务统计分析、特殊件统计分析、办件效率统计、咨询件统计、投诉件统计、审批结果公示、满意度分析、人员考核管理分析等。1.部门办件汇总展示各部门总办件量信息,受理数量,办结数量,提前办结率,平均办理时长等。支持通过图标的形式对外进行展示。2.审批结果公示对各部门审批结果信息进行汇总对外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申请人/单位、事项名称、受理时间、办件状态等信息。3办理量信息对当天各窗口受理量进行统计,支持通过图标的形式对外进行展示。4.满意度分析群众满意度分析是汇总窗口评价的评价数据,按照设定的机制对满意度评价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展现窗口真实的办件满意度。5.平均办理时间统计对窗口业务办理的平均时长进行分析统计,支持通过图标的形式对外进行展示。6、人员考核管理分析窗口人员平均办理时长、受理办件通过率、办件业务效率、人员满意度等。分析中台人员审核时长分析帮办代办满意度及办理时长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
5 | 综合一单管理中心 | 开设“套餐服务”综合审批模式,以能够自贸区对现有赋权自贸区省市区三级事项(办理项为单位)做精细化的情形套餐梳理。对计划进入综合窗口的100个事项做情形化梳理。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序号 | 主要标的名称 |
1 | ▲业务办理平台 |
项目概况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台招标项目 |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2022年11月22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99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
JC34020120221853号) |
2.项目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 |
台(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3.预算金额(万元):320万元 |
4.最高限价(万元):320万元 |
5.采购需求: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一站式审批平 |
台,具体详见附件。 |
6.合同履行期限:150个日历天。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3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 |
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
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
■2.3.3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 |
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 |
4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00 |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 |
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9点15分(北 |
京时间)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 |
子显示屏)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 |
资金□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4.其他事项说明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 |
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 |
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 |
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 |
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4.2信用标: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 |
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4.3代理服务费: |
4.3.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
4.3.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 |
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 |
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不足3000元的按3000 |
元收取。 |
4.4预付款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 |
例为3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 |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23号 |
联系方式:05535801241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6楼635室 |
联系方式:181198832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潘鹏 |
电话:18119883287 |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性质 | 服务采购 |
1 | 公告媒体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项目分包 | ■不分包□分为个包:(描述分包情况) |
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 |
4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5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56个日历天 |
6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8 | 投标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9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建议各潜在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
10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11 | 信用查询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1.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1.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3.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
12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服务,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3.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1〕2号)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建设工程(%) | ||||
100万元以下 | 1.2 | 1.2 | 0.5 | ||||
13 | 代理服务费 | ||||||
100-500万元 | 0.66 | 0.48 | 0.35 | ||||
500-1000万元 | 0.32 | 0.18 | 0.275 | ||||
1000-5000万元 | 0.2 | 0.1 | 0.175 | ||||
5000万元-1亿元 | 0.1 | 0.04 | 0.08 | ||||
1-5亿元 | 0.02 | 0.02 | 0.015 | ||||
5-10亿元 | 0.014 | 0.014 | 0.007 |
0.0024 | 0.0024 | 0.0012 | |||||
0.0016 | 0.0016 | 0.0008 | |||||
10-50亿元0.00320.00320.001650-100亿元100亿元以上备注:该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为4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如下:100万元×0.5%=0.5万元(500-100)万元×0.35%=1.4万元(1000-500)万元×0.275%=1.375万元(4000-1000)万元×0.175%=5.25万元合计付费=0.5+1.4+1.375+5.25=8.525万元建设工程类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支付;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建设工程类、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 | 10-50亿元0.00320.00320.001650-100亿元100亿元以上备注:该表代理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为4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如下:100万元×0.5%=0.5万元(500-100)万元×0.35%=1.4万元(1000-500)万元×0.275%=1.375万元(4000-1000)万元×0.175%=5.25万元合计付费=0.5+1.4+1.375+5.25=8.525万元建设工程类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支付;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建设工程类、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支付。 | ||||||
14 | 中小企业政策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1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1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1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1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1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1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14 | 中小企业政策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2.2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2.3条中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承接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服务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或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报价(元) | |
折扣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扣除价格(元) | |
评标价(元) |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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